臨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前身是1973年臨夏縣公安局成立的“交警班”,1980年10月經臨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縣公安局交警中隊”(股級)。

一、基本情況
(一)機構演革
1、成立時期。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前身是1973年臨夏縣公安局(當時縣、市未分家)成立的“交警班”,共有民警12人,1980年10月經臨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縣公安局交警中隊”(股級)。1986年7月經臨夏市人民政府報經臨夏州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臨夏市公安局交警中隊改名為“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機構升格為科級行政單位,隸屬關係不變。1991年1月報經臨夏州編委批准,核定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原來行政編制33名的基礎上又新增事業編制60名,總計有編制93名。
2、機構改革時期。在2002年全市機構改革“三定”方案中,根據臨市府發[2002]126號《臨夏市公安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將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確定為臨夏市公安局的隸屬管理單位,明確了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核定事業編制150名。
3、公務員過渡時期。2007年公務員過渡時,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62名具有幹部身份的人員參照公務員進行了登記,但沒有明確臨夏市交警大隊是行政單位還是列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2007年7月臨州機編[2007]58號下達政法專項編制時核銷交警支隊事業編制107名,交警支隊事業編制轉為政法專項編制,但沒有涉及市交警大隊的編制問題。
(二)機構建制
1、單位建制。大隊為正科級建制,隸屬於臨夏市公安局,業務上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局的雙重領導。人員、經費由市政府管理、供給。
2、內設機構。大隊內設辦公室、政工督察室、事故處理股、車管分所、宣傳股、秩序股、法制股、計程車管理辦公室和六個執勤中隊,共十四個內設機構。
(三)人員情況
1、人員身份
大隊共有人員140人,其中有警察資格的48人,占34.3%;幹部身份36人(無警察資格),占25.7%;工人56人,占40%。共有中共黨員76名。
另外,市上為了加強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緩解警力不足的問題,從零就業人員中解決協管員35人,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管理使用。
2、人員來源
(1)48名具有警察資格人員:2005年以前有警察身份人員26人,2005年參加省上入警考試轉警22人。
(2)36名幹部:2005年以前有幹部17人,2005年以後分配大中專畢業生19人。
(3)56名工人:2005年以前有工人49名,2009年4月市上統一分配復轉軍人7名。
3、職級待遇
大隊領導班子共有4人,其中大隊長1名(正科級,由臨夏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教導員1名(正科級)、副大隊長2名(副科級)。五個中隊長、車管分所所長共6人享受副科待遇;主任科員4人、副主任科員10人;科員、辦事員50人,見習期人員10人。
4、文化程度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82人,其中有研究生學歷2人(幹部),本科學歷的21人(警察5人,幹部14人、工人2人);大專學歷的61人(警察23人,幹部15人、工人23人);中專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58人(警察20人,幹部7人、工人31人)。
5、年齡結構
現有的140人中,30歲以下(含30歲)41人,31歲至45歲(含45歲)87人,45歲以上12人。其中:
(1)48名警察中,30歲以下6人,31歲至45歲32人,45歲以上10人;
(2)36名幹部中,30歲以下23人,31歲至45歲13人;
(3)56名工人中,30歲以下12人,31歲至45歲42人,45歲以上2人。
(四)工作職責
臨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管轄城區面積16.4平方公里,城區道路55條,全長37.8公里,國道213線、省道309線分別穿越市區內4公里和6.7公里。在主要管轄的22條主幹線上,共設有外勤中隊6個,流動巡邏組5個,形象崗5處,信號燈指揮崗17處,電子監控系統6處。主要擔負臨夏市城區主要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五小”車輛管理及駕駛人培訓,臨夏市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建設、維護,中央、省上領導來臨及重大慶典活動交通安全警衛等工作,在樹立臨夏州良好的對外形象,確保市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有效預防和減少城區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市民安全出行等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臨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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