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黨務、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局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黨委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及局級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目標辦下達的各項目標督辦及總結匯報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信息、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全局綜合治理,對外宣傳、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組織編寫教育年鑑和教育志;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科教興國家工作。
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股
負責全國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設在國家教育局,與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合署辦公。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巨觀管理和指導全國各行各業語言文字工作。
人事股
負責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教師輪換、表彰獎懲工作、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和備案;流動手續;負責管理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專家管理工作。
財務股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管理、籌措的有關政策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國教育經費投入和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監督國家及省、國家下撥的各種專項經費及教育貸款、教育集資、捐款、教師獎勵基金等項目的使用情況;管理使用國家財政部門下達的各項專項資金;統籌管理教育費。
主要職責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制定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檔案;協調落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教育的意見、建議和議案等,明確辦學思想,端正辦學方向,努力為農業、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四個現代化培養建設人才。
2、嚴格要求學校按教學大綱、課程方案實施教學;指導學校體育工作;加大對幼稚園的監管力度,確保國小、國中、三類殘疾兒童的入學率、年輟學率分別達到省定指標要求;高中教育要逐漸普及,嚴格學籍管理,有計畫地消除中國小大班額;制定財經開支計畫,管理使用教育經費。
3、確保國小、國中生均財政預算內公用經費達到省定標準,撥付到位,並逐年有所增長;保證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4、按編制為中國小校配備合格教師,建立並落實校長、教師統一調配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教師繼續教育、學歷提高培訓等長效機制,完成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的各項目標任務。
5、建立並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做好階段性督導的自查、自評和督導調研工作,指導中國小校深入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兩創兩爭”活動。
6、認真對待民眾舉報,負責查處教育系統幹部、教職工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對學校收費、學校招生等工作的監督檢查。
7、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協調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門抓好學校周邊環境治理,認真組織、協調、督查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和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
8、加強對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監控管理,督促和指導各鄉鎮完成上級下達的農村實用技術和勞動力轉移培訓任務。
9、組織指導全縣中國小的教學、教研、體育及衛生工作,負責高等、中等學校在轄區內的招生和自學考試工作。
10、做好農村國中、國小教學儀器、電教器材配備和升級工作,全力為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提供優質服務。
11、指導農村中國小因地制宜適時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嚴禁以資代勞,大力開發校園經濟。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