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簡介
報導內容
《腫瘤防治研究》以報導國內外腫瘤防治研究領域最新之研究成果及新進展為主,讀者對象為腫瘤防治研究工作者及相關專業的醫藥科技人員。
主要欄目設有:專題論壇、基礎研究、臨床研究、臨床診斷、臨床套用、流行病學、研究簡報、技術交流、論著摘要、綜述、短篇個案、簡訊等欄目。
收錄情況《腫瘤防治研究》雜誌為中文核心期刊、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湖北省優秀醫學期刊、中國抗癌協會系列刊物。被美國《化學文摘》(CA)、波蘭《哥白尼索引》(JC)、美國《烏利希期刊指南》(Ulrich PD)、《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中國文獻資料庫》(JST)、英國《國際農業與生物科學研究中心》(CABI)、美國《劍橋科學文摘》(CSA)及國內所有大型資料庫收錄。
投稿須知
報導範圍1.1 該刊為高級腫瘤專業學術刊物,主要報導腫瘤基礎理論研究及臨床方面的新成果、新進展。
徵稿內容2.1 腫瘤學基礎理論研究方面的新成果;
2.2 臨床實踐新進展及具有較高參考價值的經驗總結;
2.3 臨床病理討論;
2.4 影像診斷;
2.5 流行病學研究;
2.6 國內外腫瘤防治研究各領域最新進展的綜述類文章;
2.7 罕見病例的報導等。
3 該刊對文稿的寫作做如下要求,敬請參照
3.1 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和先進性(或實用性),要求立論正確、觀點新穎、論據充分、論證嚴謹、層次分明、邏輯性強,試驗設計合理,採用方法正確,數據準確齊全,結論客觀。
3.2 文章在能說明問題的情況下應儘量精煉,論著類文章一般在3 000字以內(包括摘要、圖表及參考文獻),綜述3 500字(包括參考文獻),論著摘要、短篇個案一般在1 000字以內為宜。
3.3 綜述類文章要求在綜合分析和評價已有資料的基礎上,提出在特定時期內有關專業課題的發展演變規律和趨勢及具有啟迪性的看法和建議,不要成為資料的堆砌。
3.4 摘要 論著請附200字以內的中英文對譯摘要,放在正文與文題之間。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摘要請用第三人稱按結構式書寫,註明本文的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並寫出3~5個關鍵字。英文摘要包括英文題名、全部作者姓名、英譯單位名稱、郵政編碼及關鍵字。
3.5 題名 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並有助選擇關鍵字。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儘量不設副題名。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元、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3.6 作者及作者單位
3.6.1 作者署名列於文題下,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套用逗號“,”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並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以便於建立作者於其工作單位之間的關係;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同一單位不同科室的作者,科室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工作單位宜注於首頁下。
3.6.2 作者署名不宜過多,對論文涉及的部分內容作過諮詢、給過某種幫助的人員不宜按著者身份署名,可在文末予以志謝。
3.6.3 英文摘要中,中國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採用姓前名後,中間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寫,複姓應連寫;名字的首字母大寫,雙名中間加連字元,姓氏與名均不縮寫。如:
ZHANG Ying(張 穎),WANG Xi-lian(王錫聯),ZHUGE Hua(諸葛華)
外國作者的姓名寫法遵照國際慣例。
3.7 作者簡介 對文章的主要作者需按以下順序給出其簡介:
姓名(出生年—),性別,學歷,職稱,主要研究方向。在簡介前加“作者簡介:”作為標識。例:
作者簡介:烏蘭娜(1968-),女,博士,副教授,主要從事蒙古學研究
3.8 中圖分類號
3.8.1 為從期刊文獻的學科屬性實現族性檢索並為文章的分類統計創造條件,凡文章均應標識分類號。
3.8.2 採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進行分類。
3.8.3 文章一般標識1個分類號,多個主題的文章可標識2或3個分類號;主分類號排在第一位,多個分類號之間應以分號“;”分隔。
3.8.4 分類號應以“中圖分類號:”作為標識置於中文摘要的關鍵字下。例:
中圖分類號:R739.41;R73-36
3.9 基金項目
3.9.1 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屬於文章題名注釋的一種,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
3.9.2 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在投稿時提供資助基金項目書複印件,並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註明基金項目名稱,並在圓括弧內註明其項目編號。
3.9.3 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例: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59637050);“八五”國家科技公關項目(85-20-74)
3.9.4 基金項目置於首頁下,作者單位前。
3.10 正文部分請根據GB1.1-87《標準化工作導則、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定》撰寫,對標題層次採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例:1 材料與方法 1.1 材料 1.2 方法 2 結果 3 討論
3.11 凡可用文字說明的,文內不必另製圖表,如用表或圖,則表或圖要具有自明性,即本身給出的信息就能夠說明欲表達的問題,文內不必重複其內容。
3.11.1 圖題、表題請中英文對譯,圖內注釋及表內項目用英文。
3.11.2 表的結構應簡潔、美觀,一般採用三線表的形式,必要時可加輔助線。表內數據應有統計學處理並註明其方法。表內數位須上下對齊,相鄰欄數字相同、或內容相同,不可用“同上”、“同左”等詞,應一一注清。表內空白表示未測或無此項,“﹒﹒”代表未發現,“0”表現實測為零。表中各欄均應標明量及其單位,若表內大多數欄內單位相同則可將該單位標註在表的右上角,不同的單位標註在有關欄內。
3.11.3 圖要精選,切忌與文字和表重複,每個圖應有圖序和圖題。圖應精心設計與繪製,線條清晰、布局合理、比例適當,圖中所用的符號應與文中的符號一致,表示數值的量和單位時,一般用量與單位的比值表示。
3.11.4 照片請提供層次分明,清晰度高的洗印照片,不要列印稿。圖內的文字、數字、符號不可直接寫在照片上,請一律用打字。貼上在適當位置。照片背面註明文題、作者姓名、圖號和上下方向。圖片說明請另紙寫清,並註明染色方法及倍數(顯微照片)。
3.12 計量單位執行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量的符號一律採用斜體,單位的符號、詞頭符號一律採用正體。
3.13 統計學符號按國家標準GB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所有所有統計學符號均用斜體。
3.14 數字的用法以1987年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7單位公布的《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為準。世紀、年代、年、月、日、計量和記數(包括正負數、分數、小數、百分數、約數等)均採用阿拉伯數字,但機率、以數字為詞素組成的名詞、星期等不用阿拉伯數字。數字實行三位分節法,節與節間空出1/4格,不用千分撇分節,如8,901改為8 901。數值的範圍用浪紋號“~”,如:8%~10%。
3.15 專業名詞、術語原則上應寫全稱,對一些已通用的簡稱,並且文中反覆出現,可在首次出現時用全稱,然後加括弧寫明簡稱,以後用簡稱。
3.16 文內基因請用小寫斜體,蛋白請用大寫正體。
3.17 參考文獻
3.17.1 參考文獻應為作者親自閱讀和論文中引用過的近年公開發表的主要文獻,按照在正文中引用的先後順序編號排列,並在文中首次出現處的右上角用小方括弧註明。內部資料及未發表的著作請勿作文獻引用。
3.17.2 參考文獻著錄項目
a. 主要責任者(專著作者、論文集主編、學報申報人、專利申請人、報告撰寫人、期刊文章作者、析出文章作者)。多個責任者之間以“,”分隔,注意在本項數據中不得出現縮寫點“.”。主要責任者只列姓名,其後不加“著”、“編”、“主編”、“合編”等責任說明。
b. 文獻題名及版本(初版省略)。
c. 文獻類型及載體類型標識。
d. 出版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e. 文獻出處或電子文獻的可獲得地址。
f. 文獻起止頁碼。
g. 文獻標準編號(標準號、專利號……)。
3.16.3 文後參考文獻表編排格式
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列表於文後;表上以“參考文獻:”(左頂格)作為標識;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並用數字加方括弧表示,如[1],[2],……,以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每一參考文獻條目的最後均以“.”結束。各類參考文獻條目的編排格式及示例如下:
a. 專著、論文集、學位論文、報告
[序號] 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1] 劉國鈞,陳紹業,王鳳翥.圖書館目錄[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 15-18.
[2] 辛希孟.信息技術與信息服務國際研討會論文集:A集[C].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
b. 期刊文章
[序號] 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頁碼.
[3] 金星賀,王昌長,王忠東,等.一種用於線上檢測局部放電的數字濾波技術[J].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1993,33(4):62-67.
c. 論文集中的析出文獻
[序號] 析出文獻主要責任者.析出文獻題名[A].原文獻主要責任者(任選).原文獻題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獻起止頁碼.
[4] 鍾文發.非線性規劃在可燃毒物配置中的套用[A].趙瑋.運籌學的理論與套用------中國運籌學會第五屆大會論文集[C].西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1996.468-471.
4.1 作者投稿請登入該刊網站。
4.2 作者投稿時需附單位介紹信一份,作者收到本刊收稿回執後3個月內如無處理意見,系稿件仍在審理中,作者如要查詢,可致電我部,勿一稿多投或變相重複發表。
4.3 投稿請同時通過郵局匯寄審稿費40元/篇(切勿在稿件中夾寄現金,否則視同審稿費未交)。
4.4 根據《著作權法》,本刊可對文稿作文字性修改、刪節,對內容的修改,將提請作者參考。文責由作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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