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卒中後癲癇

腦卒中後癲癇

腦卒中後癲癇指腦卒中前沒有癲癇病史,腦卒中後一定時間內出現癲癇發作並排除腦部和其他代謝性病變,一般腦電檢測到的癇性放電與腦卒中部位有一致性。腦卒中後癲癇臨床可見任何類型的發作。其中,以部分性發作最為多見。通過抗癲癇藥物治療,絕大多數癲癇發作能得到理想控制,預後較好。

發病率

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腦卒中後癲癇在臨床上較為常見,其發病率國內報導約為5%~15%。國內潘以正等(1994)報導卒中後癲癇總發病率為15.5%,其中腦出血為11%,腦梗死15.2%,蛛網膜下腔出血為26.3%。而朱培俊等(2001)報導腦卒中後癲癇的發生率為9.1%,其中早期癲癇發作6.04%,晚期癲癇發作3.09%,其發生率與病灶部位有明顯相關性。

不同的流行病學調查對腦卒中後癲癇的發病率報告不同,其差別原因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

1.觀察的病例數量不等;

2.觀察病例中腦卒中類型所占的比例不同;

3.腦卒中病人收治標準有差異;

4.病人因意識及言語障礙,致使某些類型癲癇可能被漏診;

5.對腦卒中病人隨訪時間及隨訪病例所占住院患者比例不同;

6.腦卒中後癲癇實際發生率可能要比所報導的高。

分類

依據癲癇首次發作時間,臨床分為早發性和遲發性兩類。國內一般以2周為界。

早發性癲癇

指腦卒中後2周內出現的癲癇發作,多見於出血性腦卒中,如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等,絕大多數會隨著原發病的穩定和好轉而自行緩解。

遲發性癲癇

指腦卒中2周后出現的癲癇發作,多見於缺血性腦卒中,如腦梗塞,絕大多數會反覆發作,常需用抗癲癇藥物治療。

發作類型

腦卒中後癲癇可見任何類型的發作。國內調查顯示腦卒中後癲癇以單純部分性發作為主,約占61%,部分繼發全身性發作,約占21%,癲癇持續狀態約占9%。雖然全身性發作較為少見,但大發作(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及癲癇持續狀態對患者的病情進展及預後存在不良影響,應給予足夠的關注和重視。

癇性發作與病灶部位的關係

1、腦葉出血常並發癲癇,多腦葉病損尤甚,其中顳葉44%,頂葉41%,枕葉22%,額葉12%,島葉10%。

2、殼核和丘腦出血很少引起癲癇發作。

3、小腦及腦幹出血極少引起繼發癲癇。

4、腦動靜脈畸形(AVM)及動脈瘤破裂引起的皮層型腦出血極易伴發早期癲癇。

故有學者建議,對有明顯癲癇傾向的腦卒中患者可考慮給予1~2周的預防性抗癇治療。

癇性發作與病灶大小的關係

排除中風類型的影響,病灶大者並發癲癇的比例明顯高於病灶小者。腔隙性腦梗塞幾乎不發生癲癇。

癇性發作與卒中時間的關係

腦卒中後癲癇可發生在腦卒中病程中任何時期,早期癇性發作主要發生在腦卒中當時和腦卒中後24小時內,占全部腦卒中後癇性發作的13%~60%。遲發性癲癇首次發作多在腦卒中後2年內,絕大多數(約88%)發生在6~15個月。2年後發生癲癇者僅2%。

發作機理

早發性癲癇發作的機理可能為:

1.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和腦梗死早期,由於腦組織缺血缺氧,導致鈉泵衰竭,鈉離子大量內流而使神經細胞膜的穩定性發生改變,出現過度除極化,引發癲性放電。

2.腦出血早期由於血腫直接刺激皮層運動區,或血腫壓迫皮層運動性區的血管引起該區缺血,或出血破人腦室系統,腦幹受壓,腦脊液循環障礙導致顱內壓升高。由於自動調節作用,腦血管收縮,腦供血不足,使血腫周圍組織缺血更加嚴重。局部低氧、低糖、低鈣、代謝紊亂而致神經元受刺激放電過度而引起癲癇發作。

3.腦出血或蛛網膜下腔出血引起局限性或瀰漫性腦血管痙攣,導致神經元缺血缺氧而致癇性放電。

4.較大的畸形血管盜血而使鄰近腦組織缺血缺氧,或病變直接刺激局部神經元引起癲癇發作。

5.腦水腫、急性顱內高壓影響正常生理活動,引起癇性放電。

6.腦卒中後,由於應激反應,使體內有關激素水平發生改變,引起異常放電。

7.腦卒中後水電解質及酸鹼平衡失調,誘發癲性放電。

總之,腦卒中早期缺血、缺氧、腦水腫和代謝紊亂,以及神經元細胞膜穩定性改變等可能為癲癇發作的病理生理基礎。

遲發性癲癇發作的機理可能與逐漸發生的神經細胞變性和膠質增生有關。目前認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因素:

1.梗塞灶中央神經元壞死;

2.病灶周圍神經元變性導致膜電位的改變和去極化;腦卒中後逐漸發生的神經細胞變性;

3.腦卒中後囊腔的機械牽拉刺激;

4.膠質細胞增生、疤痕形成使樹突畸形,神經元排列紊亂;

5.梗塞後血液動力學改變;

6.高血糖。

總之,膠質細胞增生是遲發性癲癇灶的主要特徵。由於癲癇灶內的反應性星形細胞不能及時清除K+,因而神經元易於發生除極化以致發作性放電。合成γ-氨基丁酸功能的下降和碳酸酐酶量的不足,導致神經元的高興奮性和細胞酸鹼平衡障礙,從而使神經元易於放電。

檢查

腦卒中後癲癇腦電圖檢查陽性率占53.8%~78%,主要表現為局限性慢波,以Q活動為主,既可出現在病灶的同側,並可出現在病灶的對側或雙側。少數病例可出現尖波、棘波發放。

治療

治療原則為去除病因,控制癲癇發作。

對早發性癲癇頻繁發作者,可套用安定或苯巴比妥類控制發作,但要注意對病人意識的影響。亦可經靜脈、肌肉、灌腸或輔以口服抗癲癇藥物,及時終止癲癇發作,不建議長期套用抗癲癇藥。

遲發性癲癇大多需長期套用抗癲癇藥,半數以上患者通過單藥治療可得到滿意控制,少數需聯合用藥。

腦卒中急性期過後,是否繼續套用抗癲癇藥物尚有爭議。有學者認為應繼續服用抗癲癇藥物,大多數患者服用單一抗癲癇藥物,即獲得較好療效。亦有學者認為因顱內高壓等因素引起的早期癲癇發作,腦卒中急性期過後,這些因素逐步消除,故無須繼續套用抗癲癇藥物。而由於腦卒中囊腔機械刺激等引起的遲發性癲癇發作,這些因素很難短期內消除,需按正規抗癲癇方案治療。近來,大多數學者認為,對腦卒中後出現早發性癲癇可給予2周抗癇治療,而對於遲發性癲癇,因腦內已形成“癲癇灶”,則應長期抗癲癇治療為宜。

預防

積極對腦血管疾病進行一級、二級預防以降低腦卒中發病率是預防腦卒中後癲癇最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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