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醫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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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醫管理局(ChiropractorsCouncil)根據香港法例第428章《脊醫註冊條例》第3條的規定成立的香港公營機構,脊醫管理局成立了以下幾個委員會:註冊事務、初步調查、教育事務和專業守則檢討委員會。其功能分別是協助脊醫註冊、處理專業上行為不當、研究持續進修,和檢討現時的專業守則。至2011年11月30日止,香港有154位脊醫註冊。
脊醫是獨立於傳統西醫的醫療體系。跟據香港脊醫註冊條例,脊醫亦可稱為脊骨神經科醫生。可使用的診斷、醫學技術及治療程式是從認可的脊骨療法醫學院或其研究院的學習及訓練得來的。這些醫術及程式是根據科研及臨床經驗而來的。註冊脊醫在醫治病人時,會充分套用及關注到環境、營養及心理的因素。與此同時亦顧及其他包括急救、個人衛生、公共衛生、康復及生理學的治療程式,該治療程式是為了協助病人恢復脊椎、骨骼系統、神經系統和肌腱系統的整體平衡而設的脊骨神經科醫生脊醫的專長在於人體的神經及肌肉系統。他們曾接受8年的專業訓練去矯正脊骨錯位。脊醫會利用手或儀器矯正脊柱。你的脊骨神經科醫生脊醫將會用他的手朝特定方向和位置推壓脊椎,手的力量有助於回復脊柱的可動性與調整性。在某些病例中,脊骨神經科醫生脊醫亦會使用儀器來偵測半脫位及脊骨錯位。
脊醫管理局的職能有:
(1)設定和保存脊醫名冊;(2)制訂及檢討註冊脊醫的資格標準;(3)向政府提供意見;(4)審查申請脊醫的資格;(5)接收、審查、接納或拒絕註冊脊醫的申請或註冊續期的申請;(6)處理違反紀律罪;(7)就管理局程式備存妥善的紀錄;及(8)履行《脊醫註冊條例》所訂明的其他職能
管理局在2010年1月1日推行自願持續專業發展計畫:鼓勵所有註冊脊醫持續進修。這項計畫旨在鼓勵註冊脊醫持續參與專業發展活動。香港執業脊醫協會和香港脊醫學會為唯一認可提供持續專業發展課程/活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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