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能源計量百問
本書以問答的形式,介紹了與能源計量相關的問題。主要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能源計
量基礎,主要內容包括能源計量的定義、特徵、理論依據、研究方法、研究對象、研究目的等;第二部分是對強制性國家標準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中的有關問題進行了進一步深化介紹;第三部分為主要的常見能源計量器具選型注意事項。
本書可供廣大用能單位的科技人員、管理人員和能源計量人員參考和使用。
目錄
第一部分 能源計量基礎
一、什麼是能源計量,它的外延和內含是什麼?它有什麼特徵?
二、能源計量覆蓋範疇的外延性是指什麼?
三、能源計量發展過程的活躍性是指什麼?
四、能源計量測量方法的動態性是指什麼?
五、能源計量學科領域的邊緣性是指什麼?
六、能源計量測量對象的綜合性是指什麼?
七、能源計量測量目的的功利性是指什麼?
八、能源計量測量結果的互補性是指什麼?
九、能源計量的計量單位有什麼特點?
十、什麼是能源的實物量計量單位?
十一、什麼是能源的當量單位,什麼是能源的等價單位?
十二、能源計量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十三、什麼是能源計量中的熱平衡及(火用)平衡?
十四、能源為什麼要分類計量?
十五、什麼是用能設備能效指標的能源計量?
十六、什麼是能源,它是如何分類的?
十七、為什麼說準確的能源計量是履行《京都議定書》的必要條件?
十八、為什麼說能源計量在國民經濟中有“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十九、為什麼說能源計量是企業節能工作的基礎?
二十、我國企業的能源計量現狀如何?
二十一、能源計量的任務是什麼?
二十二、為什麼說節能監測是能源計量的有效形式?
第二部分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二十三、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中強制性條款的理由是什麼?
二十四、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與舊標準的主要差異是什麼?
二十五、怎樣理解標準的適用範圍?
二十六、標準中引用的三個規範性引用檔案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二十七、什麼是能源計量器具?
二十八、什麼是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
二十九、什麼是次級用能單位和主要次級用能單位?
三十、標準中所指的能源種類是什麼?
三十一、標準中所指的計量範圍是什麼?
三十二、標準中“能源分類計量”的含義是什麼?
三十三、為什麼說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要滿足分級分項考核的要求?
三十四、為什麼重點用能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攜帶型能源檢測儀表?
三十五、為什麼把“用能單位應加裝能源計量器具”作為第一項強制條款?
三十六、主要次級用能單位是如何確定的?
三十七、主要用能設備是如何確定的?
三十八、為什麼說“對於可單獨進行能源計量考核的用能單元(裝置、系統、工序、工段等),如果用能單元已配備了能源計量器具,用能單元中的主要用能設備可以不再單獨配備能源計量器具”?
三十九、為什麼說“對於集中管理同類用能設備的用能單元(鍋爐房、泵房等)如果用能單元已配備了能源計量器具,用能單元中的主要用能設備可以不再單獨配備能源計量器具”?
四十、標準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應如何理解?
四十一、如何理解“對從事能源加工、轉換、輸運性質的用能單位(如火電廠、輸變電企業等),其所配備的能源計量器具應滿足評價其能源加工、轉換、輸運效率的要求”?
四十二、如何理解“對從事能源生產的用能單位(如採煤、採油企業等)。其所配備的能源計量器具應滿足評價其單位產品能源自耗率的要求”?
四十三、為什麼“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器具準確度等級應滿足表4的要求”?
第三部分 通用能源計量器具造型簡介
附錄1 工業鍋爐熱工儀表的選擇配置舉例
附錄2 有關的節能監測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