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明境所成立後,發展迅速,專職律師數量從初期三名發展到今天近十幾名,辦公場所從六十幾平方米發展到自建600多平方米,具有一定規模和知名度。自從事律師職業十幾年來,胡律師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努力為客戶排憂解難。他曾先後擔任過廣東省郵電局、三聯集團公司、粵能集團公司、省冶金工業總公司、艾琳化妝品廠、越秀房地產開發公司、華太房地產公司、南華進出口公司、六榕寺等數十家法律顧問,承辦過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上千宗案件,其中包括上億元的經濟糾紛案。在經辦粵海企業、廣南集團等多起案件中,他為該企業追回債務近三千萬元,挽回經濟損失上億元。在為廣州華太房地產公司銷售《東暉花園》提供全方位律師服務代理中,為該公司銷售了600多套商品房,回籠房款數億元,且從未發生訴訟。義務代理了東山五金廠十四名退休工人退休金糾紛案,當時該案轟動羊城,電視台、各大報刊均有報導。
評價
胡律師從業十幾年來,秉承“公開、公正、公平”的辦案原則和專業操守,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工作激情經辦當事人案件,具有崇高的敬業精神。對經辦的案件,無論大小、收費或是義務,他都盡心盡責,從未被人投訴。平時他注重業務知識和政治思想學習,對業務精益求精,知識全面、豐富,擅長辦理疑難案件。 其誠信、執著、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一流的辦案水平得到律師界同行、有關部門以及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和肯定。廣東佛教協會會長六榕寺主持釋雲峰大師曾為胡律師題詞:“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秉公理行事,具慈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