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生寅

胡生寅(1925—1967), 江西星子蓼花鎮仕林胡村人。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 他誣稱為星子縣“ 頭號走資派”, 屢受批鬥,於1967 年2 月含冤逝世。1979 年4 月, 縣革命委員會召開追悼會為其平反昭雪。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粗識文字,替人打長工, 兼學做面。

生平

1951 年, 被民眾推舉為第二區供銷合作社籌備委員會委員, 旋調二區合作社工作, 任助征員、組導員, 10 月間就任區社主任。1952 年4 月調任縣聯社副主任。1954 年3 月選為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55 年選為縣長, 1956 年至1962 年任縣委副書記兼縣長。任職期間首倡在鄱陽湖西岸沙山創辦砂廠, 為縣財政開闢了新財源。1958 年調配勞力治理綿亘數十里的沙山,栽植芭茅2 萬餘畝, 以阻擋風沙為害。曾親自勘察和解決星子與永修洲地界線。1966 年下半年,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 他誣稱為星子縣“ 頭號走資派”, 屢受批鬥。於1967 年2 月含冤逝世。1979 年4 月, 縣革命委員會召開追悼會為其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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