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燁[1]

胡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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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4—2001.04 2001.04—2002.04 2005.06—2006.10

1、河南省高院法官

河南省高院法官 覆核趙作海故意殺人案件的主審法官
2010年5月19日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組、監察室獲悉,當年省高院覆核趙作海故意殺人案件的主審法官胡燁已經停職檢查,調離審判工作崗位,接受培訓,等待處理。
趙作海案件相關案情
趙作海,男,1952年出生。河南省商丘柘城老王集鄉趙樓村人,被稱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趙振晌失蹤後發現一具無頭屍體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趙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宣告趙作海無罪,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趙作海釋放後獲得國家賠償金50萬元,生活困難補助15萬元,總計65萬元。後趙作海不滿賠償數額,5月19號追加12萬元賠償額。

2、旬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胡 燁,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彬縣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程度,現任旬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個人簡歷:
1989.07—1993.09 永壽縣城建局幹部

1993.09—1996.10 永壽縣審計局幹部
1996.10—1998.04 永壽縣政府辦幹部
1998.04—2001.04 永壽縣政府辦副主任
2001.04—2002.04 永壽縣城建局副局長
2002.04—2002.08 永壽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2.08—2005.06 永壽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基層辦主任
2005.06—2006.10 永壽縣委辦公室主任
2006.10-至 今 旬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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