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概況
胡永紅律師生於1968年9月,中國政法大學畢業。最初在恩施市農業銀行、恩施州農業銀行工作。最後,辭去農業銀行工作後,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律師執業資格,現在湖北清江源律師事務所從事專業律師。擔任數十家黨政機關、報社電台等法律顧問。
成長經歷
早年經歷
出生於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有兄弟姊妹四人,歷經坎坷和磨難。
步入社會
1989年7月被分配到恩施市農業銀行工作。
壯大騰飛
1997年30歲不到就開始擔任恩施市農業銀行雙河營業所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主要成就
擔任湖北省多起重大故意殺人、販賣毒品、非法經營罪等辯護人;擔任內蒙古自治區成立70周年以來首個、特大電信詐欺集團犯罪辯護人。
主要事件
湖南省劉鵬程因販賣毒品被建始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胡永紅律師作無罪辯護。主要評價
愛崗敬業
外界評價
忠事當事人忠於法律忠於事實忠於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