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1978年進入華中科技大學(原名華中工學院),1985年研究生畢業,1999年為教授。著有《問題中國》等。
個人論點
胡星斗是對二元戶籍制度、勞動教養制度進行違憲審查的首倡者;撤消鄉鎮政府、廢除行政型信訪制度的主要倡導者之一;縮小省級轄區、建立副省級直轄市、遷都、“高貴中華,文明中國”、平等權利運動的提出者;同命同價、反壟斷等活動的代表者之一。提出了建立“中國問題學”、“人文經濟”、“公平市場經濟”、“現代農村制度” 、“現代反腐敗制度”、“現代中華文明”、“憲政社會主義”、“古典式管理”等一系列新論點。
理念
研究中國國情,進行思想啟蒙,關注弱勢群體,探討現代制度,倡導思想自由,呼喚人性關懷,支持政府改革,防止社會動亂。本人理念:恪守良知,扶助弱勢,只做人格獨立的社會問題研究者,不參與政治;無論是什麼社會制度 ,永遠對之持批判性、建設性立場。主張通過漸進有序的改革,逐步解決中國問題;九死而不悔,永遠做有良心有社會責任感的愛國者。
政治是人作為社會動物和社會運行之間的互動,政治的進步來源於社會成員對政治參與的積極性,胡星斗鼓勵當代青少年作為社會公民多多參與中國政治與政府管理進行互動,交流,從而促進推動中國的社會向合理化發展,中國進步需要你我做的事情很多,只有做了社會才會改善。
論述
作為一個以大城市帶大農村的直轄市,加之多年來的移民工作,庫區工業幾乎覆滅,重慶市政府正積極尋求重振庫區的工作思路。不久前,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在接受《重慶日報》記者採訪時候提出,重慶可以打造一個自由港,儘可能地促進個人創業,把重慶變成中國的第一個自由創業城市。
2007年10月初,重慶政府提出,將向國家申請建設寸灘港保稅區。與此同時,成都也在加速物流布局,並計畫打造西部最大的內陸港。在這種背景下,胡星斗的自由港構想和保稅港有什麼不同?又有多大的可操作性?日前,信報記者就此對胡星斗進行了追蹤專訪。
降低創業門檻
重慶可伺機改革稅收
《時代信報》:傳統意義上的“自由港”都是交通便利的沿海或者海洋城市,您怎么會想到在重慶建設自由港口城市?
胡星斗:自由港通常是不屬於任何一國海關管轄的港口或港口地區、島國或沿海城市等一些很小的地方。我所謂自由港,並不是專門為沿海地區設定。自由港就是為了降低創業門檻,減少稅種、甚至個人所得稅都不徵收、儘可能地促進個人創業的港口,把重慶變成中國第一個自由創業的城市。
《時代信報》:打造自由港城市,首先在稅收方面要放開。然而稅收一旦放開,地方財政勢必減少,再加上重慶本身就不富裕,重慶如何規避這一問題?
胡星斗:打造重慶自由港口,在稅收體制上進行突破,特別是關係到創業的近百種稅收應取消或減免。在此問題上,重慶政府可以向香港學習。
香港稅收中,只有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等共4個稅種。而在中國大陸,稅收就達近百種之多。稅收太重,國內很多企業都喊疼。
目前,中國的增殖稅主要向生產者納稅,這不利於生產。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增值稅,基本上是在消費環節納稅,是價外稅。所以,近幾年來,學術界一直在呼籲中國進行增值稅改革。重慶是重工業基地,打造成自由港之後,在增值稅改革方面可以起帶頭作用。
打造自由港,通過減少稅收,實行自由創業,讓每個行業都進入零門檻,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會有更多的人交納所得稅。建設前期,稅收在一段時間內會減少;但在以所得稅為主的稅收方式下,擴大了稅基,最終是不會減少的,反而會增加。
爭取金融自由化
鼓勵開掘鄉鎮融資渠道
《時代信報》:重慶打造自由港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這一問題,應該怎么解決?
胡星斗:多年來,全國各地都在發展工業。但各地的地理位置決定各地發展並不平衡,在我國政府採取的是縱向扶植。而在歐洲很多國家採取的是橫向轉移(州與州或者省與省之間的扶植),歐盟三駕馬車之一的德國95%的財政收入被用於此。
目前,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年財政收入增長幅度更大。統計數字表明,2007年中央財政總收入將達2.44萬億元人民幣,比2006年增加近3200億元,增長15%。每年從增長部分拿出5%建設重慶,完全可以打造出一個內陸的自由港出來。
《時代信報》:打造自由港,鼓勵全民創業,勢必需要在現有的金融體制上進行創新。那么,您認為重慶應該如何突破?
胡星斗:目前,中國金融完全是國有控制。過於集中,機制不靈活是一大特點。中小企業、特別是農村中小企業,很難獲得貸款,再加上稅收環境的惡化,致使大量鄉鎮企業倒閉。
打造重慶自由港,中央應該給重慶特殊政策,讓重慶金融自由化。比如說可以建立私人銀行、組建註冊金500萬或1000萬社區或鄉鎮銀行,在特定的範圍和特定的人群中放貸。讓更多的人來放貸,特別是農民。
與此同時,土地公司化也是解決金融問題的一個途徑。當前,土地不能抵押,因此很多人創業艱難。土地公司化後,農民可以獲得貸款,迴避了法律中土地不能貸款的規定。
另外,允許農民自主發展金融,以鄉鎮為單位成立農會。以農會的名義來發展信貸,比如台灣農會制度。允許其為鄉村辦理對外貸款,每一農會都是一個品牌,農民以農會品牌對外銷售農產品,得到的錢存進了農會。
1998年之前,中國存在鄉鎮基金會,但由於出現金融風險,出現大量壞賬情況。在我看來,鄉鎮基金會應該由農村企業家來辦,自負盈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