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8.09--1990.07,湖南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學生
1990.07--1990.09,湖南省公安廳政治部幹部
1990.09--1993.06,湖南省公安廳技偵處幹部
1993.06--1996.05,湖南省公安廳政治部秘書科副科長
1996.05--1997.09,湖南省公安廳宣教處科長
1997.09--2001.04,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中心指導科科長
2001.04--2005.07,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辦公室主任(副處級)(其中:1999.09--2002.07,參加湘潭大學法律專業自考本科學習)(其中:2002.06--2003.06,掛職任常德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5.07--2006.02,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支隊副支隊長(排第一,副處級)(其中:2005.12,獲湘潭大學法律專業法學碩士學位)
2006.02--2007.03,湖南省公安廳政治部宣傳處副處長
2007.03--2012.11,湖南省公安廳警令部副主任
2012.11--2012.12,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排第一)、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2.12--2016.10,張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排第一)、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6.11--2017.01,衡陽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黨委書記、警務督察長,提名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人選
2017.01--至今,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警務督察長
工作分工
負責政法、信訪維穩、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平安創建方面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負責所管單位及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與信訪維穩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
聯繫農工黨衡陽市委。聯繫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湖南高警局衡陽支隊、市國家安全局、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任免信息
2012年12月31日,張家界市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張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
2016年11月2日,衡陽市委在市公安局召開幹部大會,宣布省委、市委對市公安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免決定。任命胡志文同志為衡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警務督察長,提名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人選 。
2016年11月30日,張家界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召開,決定免去胡志文張家界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
2017年01月08日,衡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胡志文當選為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
2017年4月20日,衡陽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次會議,決定任命:胡志文同志為湖南省衡陽市公安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