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太安

所購70部手機,除10部公用外,局內濫發濫配36部。 局領導3人4部,胡太安一人使用兩部。 這23部“人情機”胡太安一人就送出20部,其中縣處級領導幹部6部,同學朋友8部,親屬6部。

胡太安胡花公款被撤職
通訊員 徐春林 彭同聚 記者 藺玉堂
本報石家莊4月27日電 只有3名科級幹部、140多名職工的河北省欒城縣供電局,卻先後用公款購買手機70部,特別是其中15部是在中紀委和河北省紀委提出控制和清理行動電話後,該局頂風違規購買,連同24.6萬元話費,先後花掉公款86.7萬元,這個局的原局長、黨支部委員胡太安因“耳朵上腐敗”近日被撤銷黨內外職務。 “購機無手續,財產無登記,使用無範圍,話費無限制”和亂購、濫配、濫送造成欒城縣供電局公費購買使用手機上的極度混亂。亂購,不論局內局外,不論職務高低,不論需要不需要,只要胡太安一點頭,無機者手中立即有機。去年10月,胡太安指使一名幹部專門去石家莊市為縣裡一位管財政的領導幹部用1.26萬元購買“掌中寶”手機一部,為逃避“控辦”,所購手機在發票上開成“通訊器材”和“設備配件”。1996年洪災後,這個局以工程款名義一次用公款購買14部手機。濫配,在欒城縣供電局,從局長到司機,人人都可配用。所購70部手機,除10部公用外,局內濫發濫配36部。局領導3人4部,胡太安一人使用兩部。局裡小車司機每人配有手機和BP機,並可隨意調換,購一批新機換掉一批舊機,胡太安本人手機就更換了三代。濫送,除局內濫用外,還把23部送人。這23部“人情機”胡太安一人就送出20部,其中縣處級領導幹部6部,同學朋友8部,親屬6部。胡太安的兒子胡建良,一人獨得兩部。1996年9月,胡建良將其中多餘的一部轉送給“朋友”,“朋友”又轉送給“朋友”。胡太安的侄子在幾百里外的武安市工作,不僅自己得到一份“饋贈”,還於1998年1月向胡太安又要走一部手機,送給他的領導免費使用。這個局所送手機都是免費使用。局長帶頭,上行下效,供電局招待所所長將配給自己的手機於1997年轉送給一名副縣長,胡太安的小車司機將自己的手機轉送給妹夫使用,自己又領一部新機。 胡太安被查處後,在欒城縣和石家莊市各縣引起強烈反響。宣布處理結果10天,欒城縣又清理出違規手機161部,23個縣市自查自糾和退繳手機72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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