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科技局

8、依法負責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和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9、做好縣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農科教辦公室工作。 9、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科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責

(一)科技局主要職責
1、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頒發的科技方針、法規,提高全民科技意識,建立完善全縣科技網路,營造科技經濟一體化的良好氛圍。
2、組織制定全縣科技發展的政策、規劃和法規,為縣委、縣政府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關鍵問題,當好科技參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組織實施“科教興縣”戰略計畫和規劃。
3、研究科學技術發展領域,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組織實施重大科學試驗、科學研究、科技推廣項目,不斷提高科技進步對工農業經濟成長的貢獻率。
4、組織指導全縣科技創新工作,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並扶持民營科技小企業健康發展,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和創新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組織、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及其高新技術產品。
5、加快科技成果推廣,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堅持科技興農,做好先進適用技術推廣套用。堅持科技興企,增強企業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注重軟科學研究,發揮科技工作的社會效益。
6、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廣泛、深入地開展生產科普工作。提高農村幹部、民眾科學文化素質,加強農業新技術推廣,推動傳統農業向優質、高產、高效益農業轉變,引導農民用科學戰勝封建迷信、愚昧和貧窮,推動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7、管理全縣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及民營科研機構。負責技術市場的行政執法和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管理全縣科學技術成果和專利工作,歸口管理和協調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協商有關部門做好農科教統籌工作。協商有關部門制定與科技人員有關政策、法規,指導科技管理幹部和更新技術人才的培訓工作。
8、依法負責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和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9、做好縣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農科教辦公室工作。
10、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11、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任務。
(二)科協主要職責
縣科協是肥西縣廣大科技工作者的民眾組織,是縣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縣委、縣政府聯繫全縣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我縣發展科學技術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其機關的主要職責是:
1、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團結和動員廣大科技工作者投入經濟建設的主戰場;貫徹執行科學技術法律、法規和基本工作方針,在科技工作者中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精神。
2、組織開展學術活動,推進科學建設,促進學術交流,為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3、發揮在科學技術普及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積極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知識、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反對迷信以及偽科學、反科學行為;依法管理全到科普設施。
4、開展適合青少年特點的科學技術活動,培養青少年的科學思維能力、動手能力和創新意識,提高青少年的科學文化素質。
5、組織科技工作者指導農村專業技術協會或協同有關部門建設科學技術普及示範基地,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推進農村教結合,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6、組織科技工作者承擔或參與科學技術、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課題和項目的科學論證、決策諮詢和科學技術攻關活動以及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活動;接受委託承擔科學技術欺瞞上評估、成果鑑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以及開展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
7、依法監督管理所主管的科技團體;推進所屬科技團體與企業的科學技術協作,保真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增加產品的科技含量,推進企業的科技進步。
8、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幫助科技工作者解決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依法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組織科技工作者參政議政,充分發揮其民主監督作用。
9、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科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係;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重要檔案起草、調研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保密、人事、財務、宣傳、計畫生育、信訪等項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和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議案、建議、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工作督查及直屬單位的聯繫與協調。

業務科

負責制定全縣工農業科技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的方針和政策;組織協調全縣科技興農和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及星火科技密集區、農業科技示範區建設等科技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引進、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工農業方面的科技成果鑑定、評審、審報、驗收以及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科技扶貧、科技下鄉、科技興縣工作;承擔農科教結合工作,負責縣農科教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措施,指導農業科技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工業方面的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創新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和產業化項目的申報、認定、驗收工作;負責中小型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實施、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我縣技術引進、重點技術改造、重要工程建設進行前期論證、評估.

綜合科

貫徹執行契約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科技市場和信息網路建設;負責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負責科技服務機構的認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情報采編工作;負責民營科技工作;負責專利法的宣傳、專利申報工作;負責技術交流、保密等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各行業、跨領域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管理專利權轉讓、專利許可貿易專利權質押契約;負責全縣技術市場的管理和科技執法工作。

地震辦

縣地震辦是縣政府防震減災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評估工作;
(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破壞性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
(四)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承擔縣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辦事機構的職能;
(六)承擔市地震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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