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聲音
選擇證券公司,就是為了買賣股票,我不委託怎么買賣股票? 換句話說,如果"委託"功能是可選擇的,那么我既然選擇了這一功能來完成買賣交易,那我理所當然要支付規定相關費用。問題是,不"委託"能做股票交易嗎?既然“委託”交易是股票交易過程中必須的一個程式,那證券公司不是在變相的加收佣金嗎?
產生原因
投資者在進行深滬兩市股票買賣時,一些券商要收取委託費。
由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採用的是無形席位交易方式,大多數開通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的券商不收取委託費,尤其是深圳本地的券商,已不再收取委託費。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收費規定上允許上海本地券商收取投資者每筆1元的委託費,異地商券則可收取每筆5元的委託費。
由於券商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一些券商為吸引投資者,降低甚至免收投資者委託費,另一些券商則因當地證券營業網點少、投資者多的狀況而收取委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