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克[原榕江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肖克[原榕江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肖克,黔東南州榕江縣原縣長。

工作簡歷

1975・08―1976・12 丹寨縣南皋鄉知青

1977・01―1978・08 丹寨縣農機廠工人

1978・09―1980・07 丹寨師範學生

1980・08--1986・07 丹寨縣城關一小教師

1986・08―1987・08 丹寨縣文化局秘書

1987・09―1990・05 丹寨縣財政局科員

1990・05―1991・12 丹寨縣財政局副局長(主持工作)

1991・12―2002・06 丹寨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2・06―2002・09 丹寨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組長,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2・09―2003・02 丹寨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03・02―2006・07 丹寨縣委常委、丹寨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2006・11―至今 榕江縣人民政府縣長

肖克縣長:領導縣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兼任分管縣編委辦工作。

人物事件

2015年11月,黔東南州榕江縣原縣長肖克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肖克在擔任榕江縣委副書記、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黔東南州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黔東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肖克開除黨籍處分;黔東南州監察局報經黔東南州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肖克索取和收受他人賄賂問題,觸犯刑律,被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終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