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九思

肖九思(1468~1551年),字敬夫,號渼陂,又號紫閣、碧山,明代文學家。出身於仕宦家庭,父王仄,成化年間中舉,官至南陽府府學教授。 肖九思聰明好學,青少年時代熱衷於功名,才識過人。弘治九年(1496)會試進士登第,授翰林檢討。參與修撰《孝宗實錄》,榮獲褒獎與賞賜。後調吏部,為考功郎中,在翰林院充任經筵講官。 正德五年(1510),宦官劉瑾因專權亂政,貪贓枉法被處死。王九思以“劉黨之嫌”被貶為壽州(今安徽壽縣)同知。任職期間,他明斷訟獄,修渠設防,振興文風,政績卓然。正德六年(1511),又以劉瑾餘黨罷官回鄉。 明代永樂至弘治年間,社會比較安定,文學創作上出現了粉飾太平、歌功頌德、“代聖賢立言”的作品。弘治年間,康海、李夢陽、何景明等發起了扭轉文風的文學改革運動,肖九思與他們一起,樹起復古的旗幟,提出“文必秦漢,詩必盛唐”的口號,反對華麗、虛浮的台閣體和茶陵派文風,成為“前七子”文學集團成員之一。肖九思的文學藝術成就突出表現在曲劇創作上。他43歲時罷官回鄉,此前以詩文為主,此後則以戲曲為主。與康海為同鄉摯友,同樣鬱郁不得志,他倆寄身於山水之間,享受田園之樂。遊歷關中名山大川,,探訪古蹟名剎,創作了大量散曲作品。大多宣揚安貧樂道,及時行樂的閒適之作,但也有部分作品反映民生疾苦的社會現實,及抒發他懷才不遇的憤懣之情。

肖九思還編寫了一些富有深刻哲理的劇本。如雜劇《杜甫遊春》,藉此痛罵李林甫之輩嫉賢妒能、專權誤國的罪惡,王多才多藝,還精通音律,他同康海一起將所作詞譜成曲子,組織樂班進行演唱,對古老秦腔藝術的發展和傳播作出了貢獻。
長期生活在農村的肖九思,關心人民疾苦,曾倡議並主持修建了澇河大橋,便利了鄉民的交通。
晚年的肖九思,家境日益貧困,過著艱難的日子。嘉靖二十四年(1545),戶縣渼陂鎮石橋修復完工,那時他已年逾古稀,非常興奮,寫了《渼陂鎮石橋修復記》。嘉靖三十年(1551),窮困潦倒的王九思結束了他戲劇性的一生,終年84歲。肖九思的著作有詩文《渼陂集》、《渼陂續集》,散曲集《碧山樂府》、雜劇《杜甫遊春》、《中山狼院本》及《戶縣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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