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第十條 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肇慶市文聯委員會。 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六屆委員會主席團、委員

文聯簡介

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肇慶市文聯),是中共肇慶市委領導的、由市作家協會、美術家協會、書法家協會、民間文藝家協會、攝影家協會、舞蹈家協會、戲劇家協會、曲藝家協會、音樂家協會9大文藝家協會;端州、鼎湖、四會、高要、德慶、廣寧、懷集、封開8個縣(市)區級文聯等團體會員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市委、市政府聯繫文藝家的橋樑和紐帶。
肇慶市文聯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循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致力於繁榮和發展肇慶市文藝事業,為精神文明建設作貢獻。
肇慶曆屆文聯在組織文藝創作、開展藝術活動、舉辦文藝評獎、促進中外文化交流、增進文藝社團與藝術家之間的聯繫、協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歷屆的肇慶文聯在中共肇慶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委宣傳部、省文聯的直接指導下,充分發揮文聯的職能作用, 緊緊依靠各團體會員和廣大文藝工作者,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開拓創新,積極開展各類文藝精品的創作,特色鮮明,成績不俗。大型粵劇精品《龍母傳奇》,囊括了中國戲劇梅花獎和曹禺獎等多個獎項;音樂作品、理論作品多次獲得了國家級及省五個一工程獎;美術、書法、攝影作品多次入選國家展、省展,還有作品獲得全國金獎;文學作品多次獲得了省魯迅文藝獎、省新人新作獎、省首屆民間文藝獎、省期刊優秀作品獎等等
為使肇慶市的文學隊伍形成後繼有人、梯梯相接,培育朝氣蓬勃的文學生力軍,肇慶市文聯近年來致力於辦好肇慶市唯一的一份全國發行的文學月刊——《西江文藝》,使她成為培養文學後備力量的重要園地。

文聯章程

(2005年3月2日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五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條 廣東省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肇慶市文聯)是中共肇慶市委領導下的由全市性的文藝家協會、所屬縣級(市、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全市性的產業文聯、文藝團體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我市文藝家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肇慶市文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致力於繁榮我市社會主義文學藝術事業,為實現建設文化大省、文化名市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肇慶市文聯接受中共肇慶市委宣傳部的直接領導和廣東省文聯的指導,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市性的文藝家協會、縣級(市、區)文聯為團體會員。全市性的產業文聯、文藝團體在提出申請並經肇慶市文聯常務委員會主席團批准後,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四條 團體會員應遵守肇慶市文聯章程,執行肇慶市文聯決議,完成肇慶市文聯交付的工作。對存在工作不力、責任心不強、完成任務不好、班子不團結、不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等問題的協會,經市文聯常務委員會主席團研究決定,對其班子進行調整、重組。團體會員有參加肇慶市文聯活動及對文聯工作提出批評、意見、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五條 肇慶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領導、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理論研究、展覽演出、文藝評獎、書刊出版、人才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障等項工作,指導團體會員開展業務活動。
第六條 肇慶市文聯積極促進全市廣大文藝家的團結,加強與各地文聯的聯繫,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文藝界人士和文學藝術團體的聯繫與交往,開展國內外文化交流活動。
第七條 肇慶市文聯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肇慶市文聯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有關人民團體和政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發展我市文學藝術事業。
第九條 肇慶市文聯根據政府有關政策,鼓勵和支持各文藝家協會、團體積極興辦文藝經營活動,大力發展文化產業。
第十條 肇慶市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肇慶市文聯委員會。代表大會和委員會閉會期間由肇慶市文聯常務委員會主席團行使其權力。
第十一條 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或肇慶市文聯特邀產生;上一屆文聯委員為當然代表。
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肇慶市文聯委員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按商定名額分別提名,代表大會主席團可根據需要提出有關方面的委員候選人。上述文聯委員因人事變動,其參加市文聯委員會的委員應相應自然更換,經報肇慶市文聯常務委員會主席團確認後生效。
第十二條 肇慶市文聯委員會從委員中選舉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委任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主席團。大會閉會期間,正、副秘書長協助主席、專職副主席在肇慶市文聯中共黨組領導下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本會設名譽主席若干名,由委員會聘請德高望重的文藝家和熱心支持肇慶市文藝事業發展的人士組成。
第十三條 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由肇慶市文聯委員會召集,每五年召開一次。肇慶市文聯委員會全體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全體會議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四條 肇慶市文聯經費來源:1.國家撥款;2.社會資助;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肇慶市文聯常務委員會。

機關部室

辦公室

主要職能是負責對文在線上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總結;負責安排文聯領導及文聯的重要活動;負責機關的機要保密、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安全保衛、資料管理、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管理、協調機關及所屬文藝家協會的行政事務、財務、固定資產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西江文藝編輯部

編輯出版月刊《西江文藝》雜誌。
具體工作由文聯調研員何初樹主管。

文聯領導

名譽主席肖又喜
黨組書記、主席清森 
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葉可晃
兼職副主席李粵慶(女)
黨組成員、秘書長:鍾道宇
副秘書長陳炳文、何詩毅、黃莉娜、
肇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六屆委員會主席團、委員
一、主席團成員23名)
王啟超、孔令深、尹禎民、葉清森、葉可晃、江澤泉、朱名全、李 瑋、李志強、李粵慶(女)、嚴木華、何初樹、張漢溪、招華標、林新標、周忠明、鍾道宇、錢念先、莫肇生謝京中、藍佐然、賽文非(女)、黎作業
二、委員(41名)
王啟超、孔令深、尹禎民、區耀垣、葉清森、葉可晃江澤泉、朱名全、劉東榮、李 瑋、李志強、李粵慶(女)、陳 孟、陳煥明、陳楚源、嚴木華、陸文紅(女)、何初樹、吳曉明、肖澄宇、張漢溪、招華標、林新標、羅少山、楊 樺(女)、周忠明、鍾道宇、錢念先、莫肇生、謝京中、謝健江、謝曙光、梁貴興、梁樹彬、梁耀鈞、黃新華、覃志端、藍佐然、賽文非(女)、黎作業、潘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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