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州區商務局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和促進消費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商務(含糧食)領域的規章、制度、標準和發展規劃;研究推進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2.負責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負責擬訂全區商貿(含糧食)流通業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商貿流通業同步發展;制定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城鄉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負責調查研究商業流通和飲食服務行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藥品、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行業的監管;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典當、拍賣、實物租賃、舊貨流通、報廢汽車拆解等特殊流通行業市場規劃、監督和管理。
5.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職責;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全區搞活流通、擴大消費、調研與組織實施。
6.負責區藥品流通行業管理,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推動藥品流通企業連鎖經營和物流配送發展;指導藥品流通行業培訓,加強交流合作。
7.負責執行國家、省、市、區制定的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制定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進出口業務,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8.負責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9.負責我區外商投資(獨資、合資、合作)企業契約、章程及其有關重大事項的備案、報批、年檢和統計編報工作;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企業契約、章程,並協調解決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中的有關問題。
10.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初審,對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項目和我區中國公民出境就業實施監督管理;加強與境外、市外的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出國商務考察團組織和報批。
11.負責商貿流通領域招商引資工作。制定並實施商貿流通領域對外開放、招商引資政策;負責招商項目策劃、宣傳、推介、統計考核和項目建設中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區商務新聞發布會、信息收集、對外宣傳和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各類商務展會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歸口管理並組織實施各類涉外商務交易會、展覽展銷會、投資貿易洽談會等活動,引導促進會議經濟發展;指導並組織實施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對外合作和流通領域的信息網路、電子商務建設。
12.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的職責;擬訂並執行規範市場運行、維護流通秩序的相關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商業誠信工作;受理並調查處理內外貿易、市場流通、招商引資和商貿服務等商務投訴,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13.承擔區酒類商品管理局職責。負責全區酒類商品管理工作,對酒類市場監管和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範;負責發布酒類信息,指導生產,引導消費,承辦打假工作;負責依法查處酒類商品違法案件;受理消費者的舉報、投訴、諮詢服務;組織協同有關部門對生產、銷售的酒類商品質量進行認定並定期監督檢測。
14.承擔區流通辦公室工作。負責全區工農業產品運銷的巨觀指導和協調服務工作;依據上級業務部門的安排和計畫,具體負責重點鮮活農產品外運車皮計畫的申報、確認、追加、匯總、與鐵路交通運輸部門做好車皮計畫銜接、公路運輸綠色通道工作;加強與各運銷商的聯繫溝通和終端市場的分析預測等。
15.承擔區畜禽定點屠宰稽查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實施畜禽定點屠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區畜禽定點屠宰規劃與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規範肉類市場秩序。
16.指導商務工作和商務領域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中介組織工作。
17.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市商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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