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審計局

縣屬各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資金使用效益。 (6) (7)

【主要職責】
1、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審計任務,組織領導全縣的審計工作,起草、修改本縣地方性審計法規和規章制度,確定全縣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審計項目計畫,管理指導全縣審計業務和其他審計工作。
2、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 對縣級以下各部門黨政領導幹部在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經濟責任審計。
(2) 縣屬各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資金使用效益。
(3) 縣屬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外財政資金收支及其使用效益。
(4) 國有金融機構信貸計畫的執行及其結果。
(5) 縣屬企業和部門歸口管理、財務單位的盈虧真實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6) 省、地計畫、金融部門對社會集資債券發行的審批情況。
(7) 省、地、縣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使用情況和經濟效益。
辦公室、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業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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