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業銀行家的定義:
銀行家職業化,即銀行家職業的市場化。它有三重含義:一是對社會來講,職業化是社會分工的表現;二是對銀行家來說,把經營管理銀行作為畢生事業去追求;三是職業銀行家的職業專業化、認同化、法定化。實行銀行經營管理者的職業化的好處在於:能保證經營管理者具有系統完善的知識與專業技能,以滿足現代銀行運行與市場競爭的需要;能對社會客觀評價經營管理者的業績與人力資本提供原則和標準;能構造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及市場選擇機制,最大限度激發經營管理者不斷追求經營管理創新,為銀行發展竭盡全力。
2.為什麼需要職業銀行家:
面對加入WTO後競爭激烈的金融市場,面對國有商業銀行解困的決戰信心,面對全球經濟金融一體化的衝擊,中國國有商業銀行急需一大批現代的優秀銀行家,來主宰國有商業銀行的命運,在市場競爭中贏得主動。而目前中國還沒有職業化的銀行家,根本不能適應時代的要求。因此,深化國有商業銀行人事體制改革,加快職業化銀行家隊伍的建設,是當務之急、時不我待。
3.如何加快職業化銀行家隊伍的建設:
加快職業化銀行家隊伍的建設,根本問題是加快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
從目前中國國企看,企業家市場尚未形成,企業家這種生產要素基本上沒有進入市場,市場供求機制還沒有建立。國有商業銀行作為特殊的國有獨資企業,更是不存在職業化的銀行家。從銀行家資源供給機制上講,作為供給主體的國家處在一種特殊的地位,既控制著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的供給,又決定著國有商業銀行對銀行家的需求;既扮演著供應者的角色,又充當著需求者的角色。這種情況是由傳統的銀行幹部管理制度決定的。目前所有銀行高級管理人員都是逐級委任的。從銀行高級管理人員方面看,本應自己是主人,面向市場選擇銀行,但實際上銀行高級管理人員失去了市場的主體地位,須實行行政式管理,這種機制決定了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不是按市場和銀行的需求塑造自己,而是按上級行的需求規範自己。從銀行家需求主體的國有商業銀行看,儘管銀行是需求主體,但無權在市場上選擇自己所需要的銀行家,只能接受上級行的選派。實際上,銀行對銀行家的需求,本質是出資人對銀行家的需求,但由於銀行產權主體虛置,導致銀行基本上不存在對真正意義上的銀行家的需求。
從以上國有商業銀行情況看出,現行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供求機制,實際上是以政府為唯一主體的,是同一主體內部的運行機制。從本質上講是排斥市場機制的,它以政府的意志為轉移,視銀行家為政府的財產,否決了銀行是一個獨立的市場主體。在這種機制下不可能造就職業銀行家,更不可能形成銀行家市場。而從非國有商業銀行看,隨著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數量的逐漸擴大,客觀上為職業銀行家的產生提供了可能。特別是外資銀行必須實施本土化經營,需要聘任優秀的銀行高級管理人才,被聘任者的作用能夠從銀行的經營業績中得到體現和回報,這將導致國有商業銀行面臨嚴重的中高級管理人才資本的流失。
因此首先政府必須轉變職能,政企分開,加速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司制改造,維護國有銀行的獨立性和自主性,使銀行真正成為獨立的法人主體,,以確立銀行家在銀行的中心地位;其次,要改革現有的銀行人事管理制度,真正取消國有銀行及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對改制後的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不採取行政任命的方式,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由董事會聘任;再次,切實保護銀行家的成果,通過立法保護銀行家的合法利益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