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為教體

俱舍論一曰:“諸說佛教語為體者,彼說法蘊皆色蘊攝。 對法論云:成所引聲謂諸聖說。 雜集論云:成所引聲謂諸聖說。

佛教術語,佛之教法,以聲為體。小乘有部之正義也。俱舍論一曰:“諸說佛教語為體者,彼說法蘊皆色蘊攝。”法華玄義八上舉舊解之經體三種,其中第一曰:“如佛在世,金口演說。但有聲音詮辯,聽者得道,故以聲為經。”唯識述記本一論四種之出體,其中第三曰:“能說能聽所有名等聲上屈曲,故假從實體即是聲,是即第三攝假隨實。對法論云:成所引聲謂諸聖說。”起信論義記上出教體四門中第一之隨相門有四句,其第二句曰:“或喻以音聲為性,名句文等聲上屈曲,假定無體故。雜集論云:成所引聲謂諸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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