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契約組織

"國際契約的內容"國際契約"要求各企業在各自的影響範圍內遵守、支持以及實施一套在人權、勞工標準、環境及反貪污方面的十項基本原則。 國際契約的意義"國際契約"是在經濟國際化的背景下提出的,強調的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參與"國際契約"計畫的公司形式各異,代表了不同的行業和地區,但是卻有兩個共同的特徵:它們都是帶頭人,致力於以一種負責的方式來推動國際經濟的發展。

契約概況

1999年1月在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年會上,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提出"國際契約"計畫,並於2000年7月在聯合國總部正式啟動。"國際契約"計畫號召各公司遵守在人權、勞工標準、 環境及反貪污方面的十項基本原則。安南向全世界企業領導呼籲,遵守有共同價值的標準,實施一整套必要的社會規則,即"國際契約"。"協定"使得各企業與聯合國各機構、國際勞工組織、非政府組織以及其他有關各方結成合作夥伴關係,建立一個更加廣泛和平等的世界市場。"協定"的目的是動員全世界的跨國公司直接參與減少國際化負面影響的行動,推進國際化朝積極的方向發展。 安南的建議不僅得到已開發國家和國際工會組織的堅決支持,而且取得了企業界和國際僱主組織的積極回響。一些大型跨國集團公司開始行動起來,倡導承擔社會責任,與工會組織簽訂實施以基本勞工標準為核心內容的全面協定,開展社會認證活動。2000年7月,世界50家大公司的代表會見安南,表示他們支持"國際契約",國際僱主組織也表示承諾舉辦區域研討會推行"國際契約"。安南在"國際契約"高級會議上對與會代表說:"我們應該保證國際市場處於反映國際社會需求的共同價值和實際之中……我建議國際協定作為邁向這一目標的第一步。"

國際契約的內容

"國際契約"要求各企業在各自的影響範圍內遵守、支持以及實施一套在人權、勞工標準、環境及反貪污方面的十項基本原則。這些基本原則來自於《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勞工組織的《關於工作中的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以及關於環境和發展的《里約原則》,涉及四個方面,分別是: 1、人權方面: (1)企業應該尊重和維護國際公認的各項人權; (2)絕不參與任何漠視與踐踏人權的行為; 2、勞工標準方面: (3)企業應該維護結社自由,承認勞資集體談判的權利; (4)徹底消除各種形式的強制性勞動; (5)消除童工; (6)杜絕任何在用工與行業方面的歧視行為; 3、環境方面: (7)企業應對環境挑戰未雨綢繆; (8)主動增加對環保所承擔的責任; (9)鼓勵無害環境技術的發展與推廣。 4、反貪污: (10)企業應反對各種形式的貪污,包括敲詐、勒索和行賄受賄。

國際契約的意義

"國際契約"是在經濟國際化的背景下提出的,強調的是企業的社會責任。過去幾十年,伴隨著高科技的迅速發展,世界經濟格局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國際化的進程,為世界經濟的發展帶來機遇,也帶來了挑戰。傳統產業結構不斷更新重組,人們的傳統觀念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各國的文化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各種因素的衝擊。經濟國際化在加快世界經濟發展,促進國與國之間的經濟技術合作的同時,其負面影響也日趨嚴重。南北差距、貧富懸殊、失業、自然資源破壞、生態環境惡化等嚴重社會問題,正引起各國的嚴重關注和不安,各種非政府組織掀起一個又一個抗議浪潮。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出“國際契約”計畫,動員工商界成為解決方案的組成部分,呼籲工商界以自主的行為,遵守商業道德、尊重人權、勞工標準和環境方面的國際公認的原則,通過負責的、富有創造性的企業表率,建立一個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社會效益共同提高的國際機制,從而給世界市場以人道的面貌。 世界經濟國際化,要求企業將自己作為"公司公民"對待,要求企業的每一個員工接受社會倫理、道德、社會觀念和哲學的約束,建立全新的企業文化,從而提高企業的社會地位和形象,贏得社會的廣泛支持和認同。社會是企業之母,企業依靠社會而存在、發展和壯大,企業發展了、壯大了,用自己的努力來回報社會,是良知,是責任,是企業與社會的良性循環。關於現代社會公司角色問題的爭論無休無止,但對於不同國家、不同企業部門,每一次爭論又都不同,畢竟,每個公司的情況都不同,每個公司都有自己要優先考慮的事情。但是,基於以下兩個原因,更多的公司將把自己作為"公司公民"對待,第一,大公司絕對承受不起讓公眾失望的代價,因為如果他們讓公眾失望,那么潛在的不信任將遠遠超過他們給大公司的信任。第二,在當代社會,公司所進行的競爭是爭取獲得最好和最聰明的人才的服務。這些人是指:能夠處理他們所在特定領域複雜性問題的人;能夠在詳細審查下工作和進行團隊協作的人;能夠在明確的目標和模糊的現實生活中掌握平衡的人;能夠作為社會的一部分運作的人。這樣的人才比較稀少,他們幾乎可以選擇在他們所希望的任何地方工作。他們追求的是能往他們提供實質性個人進步,能夠給他們提供為社會做貢獻機會的事業。企業的社會責任過去通常是指:(1)以合理的價格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2)謀取利潤並分配給股東;(3)支付員工薪水,並努力保持員工隊伍穩定;(4)支付公司稅。其實,這只是企業社會責任的最基本要求。公司應在遵守道德和觀念的基礎上謀求利潤,公司要為社會改革負責。"成為一個對社會負責的公司"是現在許多美國公司和歐洲公司的座右銘。美國一向以弱肉強食、利潤至上和股東第一哲學而著名,現在出現了許多新型經理,基於對社會負責的理念致力於將公司經營成為能為社會做出貢獻的公民公司。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如果公司不吸收和實踐這些理念,他們就無法在二十一世紀生存。這裡的邏輯是這樣的,如果一個公司對社會問題做出承諾,並對社會改革做出貢獻,那么他就會盈利。我們正處在這樣的時代。 "國際契約"的提出,為企業成為對社會負責的公司,為企業參與經濟國際化條件下國際事務提供了一個機會,同時,也是企業擴大國際知名度、建立國際聯繫、尋找商業機會的一個機遇。參與"國際契約"計畫的公司形式各異,代表了不同的行業和地區,但是卻有兩個共同的特徵:它們都是帶頭人,致力於以一種負責的方式來推動國際經濟的發展。這種方式注意兼顧範圍廣泛的相關者,包括雇員,投資者,顧客,輿論團體,商業夥伴和社區的利益。參與“國際契約”公司領袖們一致認為:僅在幾年前,許多人認為國際化是一種不可避免和無法阻擋的經濟趨勢。但事實上,它非常脆弱,其前景難以預測。實際上,國際化對開發中國家所帶來的影響,如經濟實力過於集中,收入不平等或社會動亂,已引起越來越多的人的擔憂。這些擔憂似乎表明現存的國際化模式是難以持續的。"國際契約"的創立就是幫助各組織制定新的發展戰略及實施措施,(改良現存國際化模式)以使全人類而非極少數人獲益。 公司參與"國際契約"獲得的好處包括:(1)體現作為負責任的公民的表率;(2)與有共識的公司及組織交流經驗,相互學習;(3)與其它公司,政府組織,勞工組織,非政府組織,及國際組織建立合作關係;(4)與聯合國各機構,包括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聯合國環境計畫署,聯合國發展計畫署等建立合作夥伴關係;(5)通過實施一系列負責的管理計畫與措施並將公司發展視野擴大到社會範疇,從而使商業機會最大化;(6)參與旨在尋找解決世界重大問題的方法的對話。
參考資料:參考資料:1.《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對就業的影響 》來自中國網2005年10月21日文 2.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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