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宗旨
首要辦學宗旨乃全人教育,使學生身心靈得到全面發展。該校尊重學生乃按上帝形象塑造,各有尊嚴、自由與責任,且具才幹與潛能,有待發掘及發展,進而培養出完美的品格。
學校歷史
該校於1906年由英國海外傳道會創辦,該會為英國聖公會屬下主要海外傳道機構之一。
1911年該校以“本信而進前”為校訓,“本信而進前”表達了創辦者之宣教精神。
1924年,該校獲得香港政府資助,成為補助學校,但仍維持傳道之基本原則。當時校董會主席為何明華會督,校方與海外傳導會仍保持緊密聯繫。稍後,英國海外傳道會將其轄下之機構移交當地教會管理。
1962年,海外傳道會將學校及管理權正式移交校董會,以聖公會港澳教區主教為校董會主席。自此,該校成為聖公會教區轄下之學校。
1968年,該校校董會向政府登記註冊,擁有學校合法管理權,並取得校址之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