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化

聖化

神聖化,即將某物變得神聖。在基督宗教的神學中,「聖化」指達到神聖的境界(成聖)的過程。

例句

聖化那一天為特別的日子。----出自希伯來《舊約》

來源

一 概念說明:聖化sanctification一詞來自拉丁文,包括兩部份:sanctus (聖),及facere (作to make……)。在基督宗教的神學中,「聖化」指達到神聖的境界(成聖)的過程。

二 聖經:

舊約主張:只有天主是聖的,因此把天主與受造界明確加以區分;受造物的「神聖」(holiness)只能說是肖似神聖的天主而已。

新約主張:聖神聖化了基督信徒,使之成為「聖」殿(格前三16~17),基督徒已受洗、「聖化」、成義(格前六9~11),應是聖的,因天父是聖的(伯前一15~16;瑪五48)。

三 簡史:

在西方教會的神學中,「聖化」這名詞通常意味著從聖洗起到最後審判的過程,此即成聖(成為聖人)的過程,即一個人的生活與行為日漸肖似天主的過程。西方的神學家如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和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皆采類似的看法,強調恩寵和光榮使人類能分享天主的神聖。

與白拉奇(參 113)的論爭中,奧斯定認為人需要天主的恩寵才能愛天主、愛別人、守誡命和躲避犯罪(DS 225-227);顯然奧氏提到的是指「聖化」恩寵。中世紀時,多瑪斯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的概念影響下,認為人性本身藉著信望愛,在其理智及意志的潛能內接受聖化恩寵(sanctifying grace),而以「受造恩寵」(created grace) (參 353)來說明「聖化」在人內導致一種真正的改變。

東方教會的神學中,常以「神化」(deification,divinization)為課題來表示天主藉著基督,在聖神內促進人類的救恩,即由於內在於人的天主聖三透過聖神的運作使人成聖、日漸肖似天主。

宗教改革家(參 273)堅稱人只因信仰而成義,因受洗後貪慾,即私慾偏情仍在,故人在世上無法完全聖化;人的行為、善工都無法避免犯罪,因而拿掉了善工正義(work-righteousness)的根基。1530年《奧斯堡信條》(Augsburg Confession)反對隱修生活可使人成義;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也反對那種把隱修生活的服務視為優於平信徒生活及職責的說法。

為此,特利騰大公會議(1545-1563)教導,天主恩寵在過程中藉人的自由接受引人成義與「聖化」(DS 1528);成義日增,「聖化」隨之日深;受洗後仍在的貪慾來自罪且導向罪,但貪慾本身不是真實的罪(DS 1515);成義的人並非不會再犯罪。

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更教導基督徒並非因自己的善工,而是因天主恩寵藉著主耶穌而成義;因信仰的洗禮信徒成為天主子女、參與天主聖三的生活,所以基督徒才蒙「聖化」(LG 40)。梵二確認修會生活方式有為末世見證的價值,即指明此世並無永存的國度;此外也肯定普遍成聖的使命,即天主召叫所有基督徒在自己的生活方式、職位與環境內,以信仰從天父手中接受一切,並和天主聖意合作,在現世服務中,將天主對世界的愛顯示給世人;那么,如此便可「聖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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