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2019年2月,聊城市民王玉青反映,其父親在聊城市腫瘤醫院治療期間,主治醫生陳宗祥給推薦了一款名為“卡博替尼”(Cabozantinib Tablets)的抗癌藥,並將藥名寫入醫囑單。據醫囑單顯示,2018年7月23日16時32分的醫囑中寫著“卡博替尼 60mg po qd”,醫囑單上還有醫生簽名和護士簽名。
王玉青對當地媒體稱,她從陳宗祥醫生推薦的第三者手中買到兩盒“卡博替尼”,每盒13000元,藥品是印度生產的。但其父親服用一段時間後,出現嘔吐、厭食等反應,她到濟南、北京的大醫院諮詢後,被告知此款抗癌藥不能服用,於是停藥。其父親2018年11月去世後,王玉青把買來的“卡博替尼”送到當地食藥監部門鑑定,鑑定結果顯示是“假藥”。
據聊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具的《關於Cabozantinib Tablets 60mg的認定意見書》顯示,該產品譯名為卡博替尼片劑60mg,包裝盒和說明書標示均為英文,外包裝盒和說明書標示的製造商為“LUCIUS”,標註為“藥品”、“僅憑處方銷售”、“批號:TC0009/CB”,“構成”顯示含有“卡博替尼(S)-蘋果酸鹽”成分,“適應症和用法”標示為“卡博替尼用於治療早期接受抗血管生成治療的晚期腎細胞(RCC)患者”,“劑量及用法”標示為“60mg每日”。此外,該產品外包盒和說明書未標明藥品批准文號。
案件處置
2019年2月,當地相關部門表示,此事具體情況正在調查中。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網上有多名賣家代購卡博替尼仿製藥,根據生產公司和劑量差異,每盒價格從3700元到13800元不等。
案件通報
2019年3月24日,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依法對陳宗祥、王清偉作出終止偵查的決定。
經查,2018年4月14日,患者王某禹因患小細胞肺癌和膀胱癌,入住聊城市腫瘤醫院,同年11月10日因病去世。治療期間,主任醫師陳宗祥向王某禹之女王某青推薦未經批准的進口藥“卡博替尼”,並讓其自行購買。王某青請求陳宗祥介紹購買渠道,陳宗祥將購買過此藥的病人家屬王清偉介紹給王某青。應王某青之弟王某光請求,王清偉將為其父購買但未使用的1瓶“卡博替尼”轉賣給王某光;後應王某光請求,王清偉又從段某真處幫其購買一瓶“卡博替尼”,共獲利784元。
依照《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卡博替尼”為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進口的藥品。陳宗祥向患者推薦“卡博替尼”並列入醫囑,違反了《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經多方查證,未發現陳宗祥從中牟利,與藥品銷售人員也不存在利益關聯,沒有證據證明王某禹死亡與該藥有直接關係。其行為雖屬違法,但尚不構成犯罪,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依法對陳宗祥作出終止偵查的決定。
王清偉應王某光請求,轉賣和幫助購買“卡博替尼”,並從中少量獲利,但其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依法對王清偉作出終止偵查的決定。
王某青在其父去世後,多次辱罵陳宗祥和院方工作人員,擾亂醫院正常秩序,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決定對其予以訓誡。
另據偵查,段某真自2017年11月以來,大量代購、銷售未經批准進口的境外藥品並從中牟利,將另案處理。
涉案醫師
據聊城市腫瘤醫院官網顯示,陳宗祥系腫瘤科主任醫師,1986 年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腫瘤的放、化療工作。
2019年3月1日,陳宗祥被取保候審的回家,罰暫停一年執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