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耒陽市國稅局 職能職責:
耒陽市國家稅務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
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範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研究稅收徵收管理方法,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責
辦公電話:
1、負責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
2、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
3、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和系統工作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
4、負責稅收宣傳工作;
5、制定辦公規章制度;
6、負責機關和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
7、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
8、負責市局入口網站有關頻道的維護;
9、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10、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11、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畫統計科工作職責
辦公電話:
負責制定稅收計畫和統計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負責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核算、統計和分析匯總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退庫制度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分析,監控重點稅源;負責欠稅的核算統計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科工作職責
辦公電話:
1、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
2、指導納稅申報、稅款徵收、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和稅收資料的管理;
3、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協調和職責分工,制定納稅評估工作業務流程,建立健全納稅評估規章制度和反饋機制;
4、負責欠稅公告的管理工作;
5、牽頭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工作;
6、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
7、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8、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
9、負責稅款緩繳;
10、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業務指導;
11、負責稅務登記證的政策管理、換證和監督檢查;
12、負責綜合徵管信息管理系統數據處理工作;
13、負責牽頭做好業務督導和業務基礎建設;
14、負責稅收業務協調聯動組織工作;
15、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工作職責
辦公電話: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管理;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工作;負責做好金稅工程各個系統的日常運行的維護,保障網路暢通以及日常數據處理、傳輸和防偽稅控系統發行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科
辦公電話:
負責研究和執行公務員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的管理;負責公務員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交流、工資福利、辭職辭退、退休、調配、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術等級(職務)等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察室工作職責
辦公電話:
負責本系統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具體工作職責:
1、負責本系統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2、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
3、負責執法監察和行風工作。
4、負責系統行政公開透明工作。
5、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6、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查局主要工作職責
辦公電話:
1、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務檢查工作
2、協助稽查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
3、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
4、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
5、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
6、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
7、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8、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
9、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10、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科工作職責
辦公電話:
一、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
1、牽頭組織實施全市性稅收執法監督檢查;
2、指導各縣(市)、區局搞好稅收執法檢查;
3、協調配合有關業務處室實施專項檢查。
二、負責稅收業務規範性檔案法律、法規及政策方面的審核把關。
1、負責市局制發稅收業務檔案政策審核把關;
2、負責局外會簽涉稅檔案政策審核把關;
3、負責對各縣(市)、區局制定稅收業務檔案進行政策性檢查、指導。
三、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
四、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處罰及聽證工作。
五、負責貫徹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
1、負責稅收執法監督委員會日常工作;
2、督導建立和落實執法責任制檢查考核制度;
3、負責稅收執法崗責保障系統推廣工作;
4、負責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推行工作;
5、負責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6、建立、健全稅收執法外部監督機制;
7、負責法規業務培訓;
8、負責執法人才庫人員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系統內稅務法制培訓、考核工作。
七、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資料進行清理和保管。
八、負責《行政許可法》及稅務行政許可相關工作
九、負責完成市委、市政府法制部門布置的工作。
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