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寶山

翟寶山,男,漢族,1963年4月生,山東廣饒人,大學文化,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山東省東營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副處級)。2017年10月,翟寶山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2018年11月,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東營市地方稅務局原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翟寶山(副處級)涉嫌受賄案,東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翟寶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受賄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曾任廣饒縣交通局交通管理站職工;廣饒縣稅務局城關稅務所幹部;丁莊稅務所幹部、副所長;稽徵股副股長;直屬分局副局長;廣饒縣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

1998年8月任廣饒縣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2年10月任市地稅局油田分局局長。

2006年1月任市地稅局黨組成員、油田分局局長。

2016年3月任市地稅局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

2017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市紀委立案審查。

2017年9月,被移送檢察機關。

2017年9月,被開除黨籍。

2017年11月被開除公職。

個人榮譽

2001年,被評為東營市十佳職業道德先進個人。單位先後被國家稅務局和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和全國創建文明待業工作先進單位;所屬8個徵收分局全部被評為縣級或市級文明單位。本人多次被評為市縣先進工作者。

涉嫌違紀

2017年7月21日,據東營市紀委訊息:東營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翟寶山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偵查

2017年10月,經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東營市地方稅務局原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翟寶山(副處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案件審判

2018年11月,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東營市地方稅務局原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翟寶山(副處級)涉嫌受賄案,東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翟寶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受賄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