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習水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習水縣2009年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習府辦發[2009]45號) 精神和《習水縣2009年食品藥品安全責任書》要求,為切實加強各鎮鄉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縣人民政府決定對全縣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考核督查。現將有關事宜通如下:
一、考核對象
各鎮鄉(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二、考核內容
(一)對鎮鄉人民政府的考核包括:組織領導、協調機制及制度建設、監管保障情況、依法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況、經費保障、宣傳教育等內容。
(二)對部門的考核分為綜合部分和技術指標兩部分。綜合部分包括組織領導、制度建設、監督管理、保障措施等內容;技術指標根據部門職能對其職責範圍內的重要技術指標進行考核。並將部門的考核結果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
三、考核辦法
實行自查和檢查相結合的辦法。自查由被考核單位自行組織對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自查;檢查由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組織對被考核單位進行檢查。各鄉鎮(區)和縣食安委成員單位自查報告於2009年12月25日前報縣食安委辦公室(縣食藥監局)。考核檢查採取綜合評分,並提出綜合考評意見。考核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被考核單位反饋,並提出整改意見。
四、考核方式
(一)聽取匯報。考核組聽取被考核單位年度內食品安全工作總體開展情況的匯報,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
(二)召開座談會。聽取有關部門、協會、學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社區民眾代表的意見。
(三)查看資料。查看被考核單位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有關檔案、檔案、記錄、各項制度等。
(四)實地檢查。實地抽查農牧產品種養殖基地(場),食品生產加工、流通企業,餐館,畜禽定點屠宰場,農貿市場,集體食堂等。
(五)綜合評分。考核組按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指標逐項打分。
五、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差三個等次。考核結果總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為“優秀”,85分(含85分)以上為“良好”,85分以下為“差”。
六、考核日程安排
考核時間自2010年1月11日至28日。
(一)1月11日—13日,由縣政府辦牽頭,縣食安委辦公室配合,對縣食安委成員單位進行考核(縣食藥監局、衛生局、質監局、工商局、農業局、畜牧局、經貿局、糧食局、教育局、文體廣電局、公安局、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
組 長:田 莉(縣政府辦副主任)
副組長:趙世剛(縣食安辦主任、食藥監局局長)
成 員:劉志榮(縣食安辦副主任、食藥監局副局長)
周衛東(縣食安辦副主任、食藥監局紀檢組長)
(二)1月14日—28日,考核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從縣食安委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四個考核組分片進行考核。
第一組
組 長:王振宇(縣工商局副局長)
成 員:綦朝平(縣質監局)
胡 林(縣畜牧局)
考核鄉鎮:溫水鎮、大坡鄉、寨壩鎮、坭壩鄉、良村鎮、仙源鎮
車輛由縣工商局負責。
第二組
組 長:趙世剛(縣食藥監局局長)
成 員:宋華強(縣工商局)
王正偉(縣疾控中心)
考核鄉鎮:東皇鎮、程寨鄉、桑木鎮、民化鄉、三岔河鄉、二郎鄉
車輛由縣食藥監局負責。
第三組
組 長:袁章伍(縣衛生局紀檢書記)
成 員:吳太生(縣經貿局)
羅世富(縣糧食局)
考核鄉鎮:土城鎮、同民鎮、醒民鎮、隆興鎮、習酒鎮、馬臨工業經濟區
車輛由縣衛生局負責。
第四組
組 長:鍾 文(縣質監局局長)
成 員:張 莊(縣農業局)
張雲峰(縣衛生監督所)
考核鄉鎮:回龍鎮、雙龍鄉、二里鄉、永安鎮、官店鎮、桃林鄉
車輛由縣質監局負責。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