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盲思

群體盲思是由於群體壓力而導致的思考能力、事實和道德判斷能力的退化,以及批判性的思維被代替的現象。在高凝聚力、具有強勢領導或不太容易接觸到不同意見的群體中經常出現。源於個體成員從眾以及達成一致性的壓力,導致群體思維封閉、高估群體權力和力量,並進而產生對專家和不同意見的排斥、不對更多的方案作評估、對新信息的偏見等決策缺陷,是群體高凝聚力的一個消極後果。 具體表現:儘管部分成員並不贊同團體的最終決定,但在群體盲思的影響下也沒有人提出一些有爭議、有創意的想法或觀點,或是這些建議及意見遭到群體忽視或隔離,從而使群體順從團體決定。這種現象有可能會導致團體作出不合理、甚至是危害組織的決定。

提出與發展

現在一般認為,"群體盲思"這個概念由美國心理學家艾爾芬·詹尼斯( Irving Janis)首先提出。但William Safire於2004年8月8日《紐約時報雜誌》(New York Times Magazine)撰文指出,群體盲思一詞實為 William H. Whyte 於1952年在《財富雜誌》中首先提出。

1972年,詹尼斯利用“群體盲思”一詞形容團體作出不合理決定的決策過程。詹氏對“群體盲思”的原定義為“一種思考模式,團體成員為維護團體的凝聚力、追求團體和諧共識,而不能現實地評估其他可行辦法”。及後於1982年,詹尼斯再探究美國入侵豬玀灣事件(Bay of Pigs Invasion)、偷襲珍珠港事件、韓戰、越戰、古巴飛彈危機、馬歇爾計畫的發展、水門事件等美國政府歷年外交決策事件,參照各個事件的環境、決策過程、決策結果,歸納出了群體盲思的模型。

群體盲思模型

誘發因素

1.群體高度凝聚力;

2.群體隔絕外界資訊與分析;

3.命令式領導;

4.決策規範缺乏條理;

5.群體成員背景和價值觀的相似性;

6.來自外部威脅以及時間限制的壓力;

7.團體沒有信心尋求比領導所提出的更好的方案(如:領導具有強大影響力);

8.成員自尊心低落(如:由於剛經歷失敗)。

表現形式

1.無懈可擊之錯覺:

群體過份的自信和盲目的樂觀,忽視潛在的危險及警告,意識不到一種決策的危險性。

2.集體合理化:

群體通過集體將已經作出的決策合理化,忽視外來的挑戰。一旦群體作出了某個決策後,更多的是將時間花在如何將決策合理化,而不是對它們重新審視和評價。

3.對群體道德深信不疑:

成員相信群體所做出的決策是正義的,不存在倫理道德問題。因此忽視道德上的挑戰。

4.對外偏見:

傾向地認為任何反對他們的人或者群體都是邪惡和難以溝通協調,故此不屑與之爭論;或者認為這些人或者群體過於軟弱、愚蠢、不能夠保護自己,認為自己群體既定的方案則會獲勝。

5.對異議者施加壓力:

群體不欣賞不同的意見和看法,對於懷疑群體立場和計畫的人,群體總是立即給予反擊,但常常不是以證據來反駁,取而代之的是冷嘲熱諷。為了獲得群體的認可,多數人在面對這種嘲弄時會變得沒有了主見而與群體保持一致。

6.自我審查:

成員對於議題有疑慮時總是保持沈默,忽視自己心中所產生的疑慮,認為自己沒有權力可以去質疑多數人的決定或智慧。

7.全體一致的錯覺:

這是民眾壓力和自我壓抑的結果,是使群體的意見看起來是一致的,並由此造成群體統一的錯覺。表面的一致性又會使群體決策合理化,這種由於缺乏不同的意見而造成的統一的錯覺,甚至可以使很多荒謬、罪惡的行動合理化。

8.心靈守衛(mindguards):

某些成員會有意地扣留或者隱藏那些不利於群體決策的資訊和資料,或者是限制成員提出不同的意見,以此來保護決策的合法性和影響力。

影響

1.不全面研究替代方案

2.不全面研究決策目標

3.不考慮既定選擇的風險

4.資訊收集不良

5.資訊處理過程有偏頗

6.不重新評估當初放棄的選擇

7.未制定突發情況的備用方案

防範

1.群體成員懂得群體思維現象,其原因和後果;

2.領導者應當保持公正,不要偏向任何立場,防止形成不成熟的傾向;

3.領導者應該引導每一位成員對提出的意見進行批評性評價,應鼓勵提出反對意見和懷疑;

4.應該指定一位或多位成員充當反對者的角色,專門提出反對意見;

5.時常將群體分成小組,並將他們分別聚會擬議,然後再全體聚會交流分歧;

6.如果問題涉及與對手群體的關係,則應花時間充分研究一切警告性資訊,並確認對方會採取的各種可能行動;

7.·預備決議後,應召開“第二次機會”會議,並要求每個成員提出自己的疑問;

8.決議達成前,請群體之外的專家與會,並請他們對群體意見提出挑戰;

9.每個群體成員都應當向可信賴的有關人士就群體意向交換意見,並將他們的反應反饋給群體;

10.幾個不同的獨立小組,分別同時就有關問題進行決議(最後決議在此基礎上形成,以避免群體思維的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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