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簡介
書中論述公域講權力,私域曰權利;公域講民主,私域言自由。這就是「群己界線」,或曰「群己權界」――「群」者,群體、社會公域也;「己」者,自己、個人私域也;亦即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要區分清楚。表示社會和個人都有自己的「權」,但它們的權又都有其界限。
自由在個人與群體間的分寸是非常精微的,嚴復當年用文言語句翻譯穆勒的《論自由》時(On Liberty),將書名譯作《群己權界論》。嚴復以「自繇」二字,將穆勒對個人尊嚴與自由的想法引介至中國,讓近代中國的知識份子對於西方的自由思想,有了一個開創性的認識;並相當重視群與己之間的互動與平衡。
由一人一己之自繇,乃至一會一黨之群體,須明白群己許可權之劃分,使不偏於國群而壓制小己,亦不袒護小己而使國群受害,並強調自由民主制度的實施其實是涉及一個國家的形勢與國民程度。對於自由的內涵、個人與群體、公域與私域間的權界,析論分明。
即《論自由》(On Liberty),作者為約翰・斯圖亞特・密爾(John Stuart Mill,又稱穆勒)。
此書為古典自由主義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原作1859年(英國)出版。嚴復於1899年著手翻譯,1903年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中譯本。
內容結構
//目錄//
第一章 引論
第二章 釋思想言論自繇
第三章 釋行己自繇明特操為民德之本
第四章 論國群小己許可權之分界
第五章 論自繇大義之施行
1,思想與言論的重要性。
2,個性的自由發展不僅是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因素,而且是人的本質要求。
3,社會對個人實行強制或法律的懲罰之條件。
4,經濟自由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