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11月30日正式向高雄市第一分局提出申請,要求在12月10日下午舉行遊行活動,但一直都未獲批准。在多次嘗試失敗後,黨外人士決定依原定計畫在高雄舉行遊行。
12月9日,國民黨政府以將舉行演習為由,宣布將在次日禁止任何示威遊行活動,其實主要針對的就是《美麗島》可能的遊行活動。當日,兩名《美麗島》的義工姚國建和邱勝雄,在發傳單告示次日活動時被警察逮捕,並遭到毆打、刑求。《美麗島》工作人員在得知訊息後立即前往警察局要求放人,一直到次日凌晨,兩人才被釋放。這次的“鼓山事件”引起公憤,一些原本並未計畫參加12月10日遊行的黨外人士,也立即前往高雄,準備參加遊行。
12月10日晚上6點,遊行隊伍出發,但同時當局已經出動鎮暴部隊。由於原定集會地點已經被封鎖,遊行隊伍只能臨時改變集會地點。在到達後由黃信介首先發表談話,但很快遊行隊伍就被鎮暴警察包圍。施明德與姚嘉文出面與警方談判,要求警方允許他們在原定地點集會到晚上11點,並要求撤回鎮暴部隊,不過可以讓警察到現場維護秩序,但是這些要求通通都遭到駁回。晚上8點半,鎮暴警察在遊行現場開始噴射催淚瓦斯,令現場失去控制,爆發嚴重衝突。到10時左右警方又增派警力,雙方發生衝突。
事件發生後,政府開始陸續追捕黨外人士。1980年2月20日,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將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陳菊、呂秀蓮、林弘宣等人起訴,其他30多人則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訴。在張德銘等人的協助下,被告方開始聘請辯護律師,最後組成了一個15人的律師團,每名被告有兩名律師協助辯護。最後判決結果,8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餘6人12年有期徒刑。
事件影響
美麗島事件對今天台灣的政局有很大影響。台灣地區民主進步黨中的多數領袖,幾乎都曾經不同程度地參與了美麗島事件。在8名主要被告中,呂秀蓮曾擔任曾擔任台灣地區副領導人,姚嘉文曾擔任台灣地區考試院院長,林義雄為民進黨前黨主席,張俊宏為立法委員、陳菊曾擔任台灣地區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現為高雄市市長,均是民進黨內有相當影響力的領導人。在辯護律師方面,當年黃信介的辯護律師之一陳水扁,曾擔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謝長廷也曾擔任民進黨黨主席和高雄市市長,2005年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曾任台北縣縣長,現民進黨黨主席;張俊雄則曾任行政院院長,民進黨的秘書長,現在是副主席。
但是另一方面,曾任民進黨黨主席的美麗島事件另兩名主角施明德與許信良,均已經離開民進黨,並常常批評民進黨的政策。林義雄本人雖為前民進黨黨主席,下台後因“核四”問題,也曾另外辦過一場反核遊行。
事件的另一方主角中,也有許多人在今天的台灣政壇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當時擔任新聞局長的宋楚瑜,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僅以30多萬票的細微差距敗於陳水扁,目前是親民黨的黨主席、並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成為泛藍聯盟的“副總統”候選人。
美麗島事件也成為民進黨的政治資本。雖然美麗島事件時民進黨尚未成立,民進黨內有許多人都曾參與過這次政治事件。民進黨以此突顯自己在爭取民主、推動改革方面的功績,反映出國民黨當時的專制統治。但是在民進黨內部,美麗島事件也會被利用來作為黨內奪權的政治資本。例如在2004年台灣“總統”大選民進黨黨內的副手爭奪之中,呂秀蓮就曾利用次事件來批評29名“反呂”立委,而在“反呂”立委中,也有人批評呂秀蓮是在美麗島事件中供出最多同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