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美國職業籃球聯賽體育道德風尚獎(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s Sportsmanship Award)是一個自1995-1996賽季以來每年對美國職業籃球聯賽(NBA)中最具有體育道德風尚的球員頒發的一個獎項。體育道德風尚主要包括賽場上的道德行為、公平競賽以及誠信。
第一個獲獎者是前底特律活塞隊球員喬·杜馬斯——征戰NBA14載的杜馬斯不僅在籃球生涯方面戰績彪炳,同時在賽場上所展現的大家風範也讓他一直堪稱廣大職業球員的楷模,他無疑是這個獎項的最佳闡釋者,所以NBA在將聯盟歷史上第一個道德風尚獎獎給杜馬斯的同時,也將這個獎項用他的名字命名。自從該獎項設立以來,已經有13位不同的球員獲得該獎項。格蘭特·希爾是唯一一名三次獲得該獎項的球員。有兩支NBA球隊有多名球員榮膺該獎項,分別是聖安東尼奧馬刺隊(3名)、西雅圖超音速隊(2名)。杜馬斯和大衛·羅賓遜是僅有的兩名獲得該獎項且入選奈·史密斯籃球名人紀念堂的球員,羅爾·鄧是唯一一名獲得該獎項的非美國國籍的球員。
台北時間2012年4月17日凌晨,據美媒體報導,尼克斯隊控衛球員林書豪入圍了NBA體育道德風尚獎的評選名單。與林書豪一起獲得提名的球員還是騎士隊的賈米森、小牛隊的基德、快船隊的克里斯·保羅、熱火隊的巴蒂爾和森林狼隊的里德諾。
評選規則
每一年,NBA的30支球隊中每支球隊都有一名球員可以角逐這個獎項。從這30名候選者中,選出6位來自NBA六個不同賽區的球員作為這6個分賽區的候選者。最後在NBA常規賽結束之後,由聯盟全部球員投票評選出最終的獲獎者,獲得第一位的選票將獲得11分,第二位選票獲得9分,第三位選票獲得7分,第四位選票5分,第五位選票獲得3分,第六位選票獲得1分。最終得分最高的球員獲得該獎項(無論該球員是否獲得最多的第一位選票),獲得該獎項的球員將獲得聯盟頒發的“喬·杜馬斯獎”。
歷屆獲獎者
賽季 | 獲獎者 | 國籍 | 球隊 |
1995-1996 | 喬·杜馬斯 | 美國 | 底特律活塞隊 |
1996-1997 | 特瑞爾·布蘭登 | 美國 | 克里夫蘭騎士隊 |
1997-1998 | 埃弗里·詹森 | 美國 | 聖安東尼奧馬刺隊 |
1998-1999 | 赫西·霍金斯 | 美國 | 西雅圖超音速隊 |
1999-2000 | 埃里克·斯諾 | 美國 | 費城76人隊 |
2000-2001 | 大衛·羅賓遜 | 美國 | 聖安東尼奧馬刺隊 |
2001-2002 | 史蒂夫·史密斯 | 美國 | 聖安東尼奧馬刺隊 |
2002-2003 | 雷·阿倫 | 美國 | 西雅圖超音速隊 |
2003-2004 | PJ·布朗 | 美國 | 紐奧良黃蜂隊 |
2004-2005 | 格蘭特·希爾 | 美國 | 奧蘭多魔術隊 |
2005-2006 | 埃爾頓·布蘭德 | 美國 | 洛杉磯快船隊 |
2006-2007 | 羅爾·鄧 | 英國 | 芝加哥公牛隊 |
2007-2008 | 格蘭特·希爾 | 美國 | 菲尼克斯太陽隊 |
2008-2009 | 昌西·比盧普斯 | 美國 | 丹佛掘金隊 |
2009-2010 | 格蘭特·希爾 | 美國 | 菲尼克斯太陽隊 |
2010-2011 | 史蒂芬·庫里 | 美國 | 金州勇士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