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羅願為羅汝楫第五子。參加科舉不第,以“蔭補”承務郎入朝。(據《新安志》記載,羅願在乾道二年(1166年)登進士第,但《宋史》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均無記載。)歷任新城縣監稅、景德鎮監稅、台州崇道觀祠祿官、贛州通判,後知鄂州,有治績,以父故(父親誣陷過岳飛),不敢入岳飛廟。一日,自念吾政善,姑往祠之,甫拜,遽卒於像前。人疑飛之憾不釋雲。
主要成就
羅願所撰《新安志》10卷,成書於南宋淳熙二年(1175年),是全國現存33種宋代志書之一,是安徽僅存的一部宋代志書。該體例完備,章法嚴密,舍取併合隨主旨而定, 尤詳物產,並提出編纂方誌要注重民生,為後世學者重視,是方誌史上享有盛譽的名志。明朝《永樂大典》和清朝《四庫全書》,均收錄該書。
親屬成員
父親:羅汝楫,南宋吏部尚書、龍圖閣學士。
個人作品
《新安志》10卷;
《爾雅翼》20卷;
《羅鄂州小集 》7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