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黃山羊

羅平黃山羊

羅平黃山羊,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羅平黃山羊養殖區的土壤多為紅壤和黃壤水源條件不均衡,壩區及河谷區較好,山區多缺水,環境污染少氣候帶為溫帶及亞熱帶羅平黃山羊體型體形較大,結構勻稱,體質結實。 2014年11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羅平黃山羊”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產品特徵

感官特徵

羅平黃山羊 羅平黃山羊

體形:羅平黃山羊體型體形較大,結構勻稱,體質結實,近似於桶狀,後肢略高於前肢,身體靈活而敏捷。

毛色:體軀被毛80%以上為淺黃色,頭頂、鼻樑兩側、背線、腹線、尾尖、四肢下部為黑色。

頭:頭中等大小,額寬平,眼大有神,鼻樑平直,耳中等大小稍向前向上外傾,角粗呈倒八字微向外旋。

體軀:勁粗長適中,背腰平直,胸部寬深,肌肉豐滿,尻稍斜,腹部緊湊,尾短上舉。胸寬深、肋微拱起,背腰平直,尻部稍斜,後軀稍高,腹平不下垂。

四肢:粗壯結實,蹄質堅實呈黑色。

品質指標

鮮羊肉呈鮮紅色,有其自身特有的膻味,膻香而不臭,皮薄而少脂肪,易熟化。肉質鮮香可口,營養豐富。其中,成年羊肉質中蛋白質含量≥16%、粗脂肪含量≥10%、胺基酸總量≥12%、水分含量≤75%。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羅平黃山羊 羅平黃山羊

羅平黃山羊養殖區的土壤多為紅壤和黃壤,河谷槽區有部分沖積土及黑色腐質土,偏酸性。境內群山起伏,江河縱橫,受九龍河、塊擇河、黃泥河、南盤江等河流的切割,形成了山區、壩區、河谷槽區及岩溶和喀斯特地形地貌特徵。山區和半山區占90%以上,最高海拔2467.9米,最低海拔781米,平均海拔1600米,適宜養殖的海拔在1200-2000米的山區或半山區。

水文

羅平縣水源條件不均衡,壩區及河谷區較好,山區多缺水,環境污染少,水質可達到I、II類標準,含鈣高,偏酸性。山羊的飲用水以山泉水、河水、壩塘水或自來水等為主,無工業污染。

氣候狀況

羅平黃山羊 羅平黃山羊

羅平縣氣候帶為溫帶及亞熱帶,主要特點是春季少雨,夏季雨量充沛,秋冬季多為霧雨天氣,陰雨綿綿,日照稀少。年平均氣溫15.1°C,最高月均溫21.3°C,最低月均溫6.2°C,無霜期281.9天,年平均降雨1743毫米,多集中在5-8月份,年蒸發量1463毫米,年平均濕度為81.2%,年平均日照時數為1865小時,常年南北風向,冬季平均風速2.2米/秒,夏季平均風速2米/秒。

歷史淵源

羅平黃山羊 羅平黃山羊

羅平黃山羊品種來源無據可查,但是翻閱羅平周志可看到,據康熙二十四(1685年)年《羅平周志(卷之二)》賦役志物產毛部“牛、羊、鹿、虎……”,整個牲畜的物產記載中“羊”排列在第二位,這說明羅平縣歷史上羊的數量已經很多。

1992年,曲靖地區行署畜牧局組織開展的曲靖地區種畜資源普查發現該品種,數量已上萬隻,具有獨特的外貌特徵和優良的生產性能,屬地方優良品種,具有很大的保護價值和開發意義,並取名為“長底山羊”,集中分布於羅平縣的九龍、長底、鐘山、魯布革、大水井等鄉鎮。

1996-1997年,在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由羅平縣畜牧局牽頭,在羅平縣的舊屋基彝族鄉開展科學養羊綜合試驗示範推廣工作。

1997年,動物遺傳育種專家盛志廉和連林生兩教授視察後,因魯布革電站及其庫區一帶分布數量多、體型好,建議改為“魯布革山羊”。

1999年,建立保種選育場。

2008年,畜禽遺傳資源調查時,為了進一步擴大羅平縣黃山羊的知名度,早日唱響羅平縣黃山羊品牌,將“魯布革山羊”更名為“羅平黃山羊”。

生產情況

截至2015年,羅平縣年出欄肉羊500隻以上規模養殖場達60個,年出欄肉牛1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達50個。

產品榮譽

羅平黃山羊 羅平黃山羊

2009年7月,通過“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羊專業委員會”鑑定及評審。

2010年1月15日農業部發布公告,羅平黃山羊成功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名錄》。

2014年11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羅平黃山羊”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羅平黃山羊產地位於雲南省羅平縣境內,涉及羅雄鎮、板橋鎮、鐘山鄉、長底鄉、舊屋基鄉、大水井鄉、魯布革鄉、九龍鎮、馬街鎮、阿崗鎮、富樂鎮、老廠鄉十二個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3°57′-102°43′,北緯24°33′-25°25′之間,南北長128公里、東西寬68公里,養殖區域範圍3018平方公里。

質量技術要求

•產品品質特性特徵

質量安全規定:羅平黃山羊產品遵循的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名稱、具體內容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9961-2001《鮮凍胴體羊肉》執行。

•特定生產方式

場地選擇:養殖區一般選擇在海拔1200-2000米,平均氣溫15.1℃,無霜期在281.9天,降雨量1800毫米,日照時數1900小時的山區或半山區養殖。該區域屬於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灌叢林豐富,羅平黃山羊百分之八十的食物都是以採食灌叢林的葉子為主,有利益於羅平黃山羊的生長繁育。

品種選育:品種選育採用本品種繼代選育、提純復壯,不近親繁殖,不引進雜交。

養殖技術規程:

羊舍地點選擇:羊舍建設必須背風向陽,地勢高燥,排水良好的地方,不受周圍環境污染,同時也不能給周圍的環境帶來影響,與交通運輸幹線、工礦區、人畜飲水源等地方的距離必須在1000米以上。

羊舍建設標準:羊舍建設可採用單列式和雙列式。按性別、年齡、生長階段設計羊舍,養殖密度產羔母羊2.0平方米/只、種公羊單飼4.0-6.0平方米/只、群飼2.0-2.5平方米/只、青年公羊1.0平方米/只、青年母羊0.7-0.8平方米/只、斷奶羔羊0.2-0.3平方米/只、肉羊(當年羔)0.6-0.8平方米/只。運動場面積為羊舍的1.5-2.0倍。羊舍採用高床漏廄方式建設,高床漏廄規格:床高1.0-1.5米、漏縫2厘米,選用材料不限。羊舍設計應能通風、保溫、隔濕。空氣相對濕度低於70%。冬季產羔舍最低溫度應保持在10℃以上、一般羊舍0℃以上,夏季舍溫應不超過30℃。

飼養方式:羅平黃山羊以白天放牧晚上關圈方式飼養,常年自然放牧,自由採食,每天早上10:00-11:00時放牧,晚上6:00左右收牧,放牧群體一般在30-60隻。羔羊30日齡前不出牧,靠母羊自然哺乳,30日齡後跟隨母羊由近及遠放牧。不作種用的公羊或羔羊一律去勢,羔羊出生後15天左右就必須去勢,去勢後的羊統稱羯羊,羯羊性情溫順,管理方便,節約飼料,肉的膻味小。採食食物以天然牧草和天然灌木林為主,配種旺季的公羊、懷孕期、哺乳期的母羊、幼齡小羊必須給以適當補飼。冬、春季牧草欠缺,白天採食不足,晚上對全群給予補飼,補飼原料以玉米為主,補飼原料應符合NY5150的規定。

疫病防治技術:按照“預防為主、防重於治、防治結合”的原則,嚴格按照當地獸醫部門制定的免疫程式適時對羊群開展免疫注射,定期對羊群進行體內外驅蟲。

免疫措施:採取群防群控、點面結合、不留防疫死角的方式進行。每年生產的羔羊,滿30-40日齡時注射山羊三聯四防苗,每年三、四月份,做好山羊口蹄疫疫苗、山羊痘疫苗、山羊傳染性胸膜肺炎疫苗的免疫注射,滿20日後,再進行山羊口蹄疫、山羊痘二次強化免疫。山羊口蹄疫疫苗免疫期限半年、山羊痘疫苗免疫期限一年、山羊傳染性胸膜肺炎疫苗免疫期限一年。做好免疫監測,由當地的獸醫員對已經做過疫苗的羊只抽樣採血送縣級以上畜牧獸醫主管部門進行免疫抗體測定。羊群的免疫應符合NY5149的規定,防疫器械在免疫前後徹底消毒。

疫病監測:由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相關規定製定疫病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

獸藥和使用:商品羊嚴格執行藥物休藥期,發生疾病的羊只在使用藥物治療時,在治療期或達不到休藥期的不作為商品出售,不得食用,治療使用藥劑應符合NY5148的規定。

驅蟲選擇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蟲藥物定期對羊群進行體內外驅蟲。體內驅蟲採取春秋兩季驅蟲;體外驅蟲,在夏秋季外界媒生物較多時節採取15-20天驅蟲一次,冬春季驅蟲1-2次,商品羊驅蟲後達不到休藥期不得出售,不得宰殺食用。

衛生消毒:除害定期用2%燒鹼或撒生石灰對羊舍、運動場、羊舍周圍、污物堆放點、下水道進行消毒處理。定期用來蘇爾、百毒殺等消毒藥和紫外線燈對羊群和生產用具進行消毒。選用的消毒劑應符合NY5030-2006《無公害食品畜禽飼養獸藥使用準則》的規定。定期選用高效安全的藥物對羊舍內及周圍進行滅鼠、蠅、蚊等有害生物。

病、死羊處理措施:對可疑病羊採取隔離觀察、診治,痊癒後,才能歸群,非傳染病死亡的羊只經過放血後,可以食用。因傳染病而死亡的羊屍體按照GB16548-2006《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污染物、廢棄物處理:羊群產生的糞便必須堆放於指定地點,採用堆積或沼氣池發酵方式處理,處理措施和結果必須達到GB7959糞便無害化衛生標準。羊場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18596的規定。

出欄、屠宰:羅平黃山羊養殖到18-24個月,體重:羯羊35-50㎏、母羊30-40㎏為最佳出欄期。商品羊調運應經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根據GB16549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疫,並出具檢疫證明,合格者方可出欄上市或屠宰。羊肉產品安全、衛生指標必須符合國家同類產品的相關規定,屠宰廠符合GB/T17237-2008《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育種場培育的種羊滿8個月即達到性成熟,滿12個月即可配種使用,其出售調運必須符合GB16567的規定。

生產記錄:養殖戶生產記錄內容包括羊只來源、群體結構(公羊數、母羊數、羯羊數、羔羊數)、疫病防治、藥物使用、銷售情況等。

育種場的生產記錄內容包括:a)育種記錄:羊群來源、羊只標記、系譜及有關報表記錄。b)生產性能記錄:發情、配種、妊娠、流產、產羔和產後監護記錄。c)體重、體尺測定記錄:初生體重、(四月齡、六月齡、周歲)的體重、體長、體高、胸圍、胸寬、胸深、尻寬、管圍記錄。d)防治病記錄:藥物處方和免疫記錄。e)出入場記錄:調出入、病死羊等記錄。記錄資料必須保存3年以上。

•包裝標識相關規定

嚴格遵守《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使用制度。在保護地域範圍內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簽定標誌使用協定,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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