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九)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一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煤礦除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在職責範圍內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介紹

根據《中共羅平縣委辦公室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羅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羅辦發〔2011〕3號),設立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羅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羅平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一)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督促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羅平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管理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二)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由縣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審核;依法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五)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責範圍內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根據羅平縣人民政府的授權,依法牽頭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協助調查處理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七)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指揮和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八)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
(九)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一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煤礦除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在職責範圍內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一)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羅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設 6個內設機構。
(一)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會議組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公文處理、保密、檔案、提案、信訪和史志撰寫等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聯絡接待和對外交流與合作等行政事務;監督管理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負責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示範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支撐體系和裝備建設工作;指導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的職業衛生情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相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標準和方針政策落實情況;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依法查處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羅平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羅平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工作。
(二)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開採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工作;指導監督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山(井),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山(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依法查處非煤礦山違法違規行為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參與非煤礦山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非煤礦山檢測檢驗機構資質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非煤礦山的安全評估工作。
(三)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工作;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違法違規行為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指導和監督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危險化學品相關行業的安全評估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負責電力、旅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業監督管理科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銷單位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公路、水運、鐵路、建築、消防、工業、農業、林業、水利、電力、民爆、特種設備、旅遊、教育、郵政、電信、體育、氣象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分析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承擔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牽頭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檢查事故結案和跟蹤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監督、指導生產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單位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單位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行為;參與煙花爆竹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科
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與國家賠償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一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煤礦除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負責每年六月“安全生產宣傳月 ”活動的有關工作,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
(六)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
擬訂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指揮和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特別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工作;負責指導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分析、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負責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負責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人員編制

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4名(副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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