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故城遺址

縣故城遺址

縣故城遺址 據舊《縣誌》載:"猇城在縣治西北一十五里,俗名古城"。《漢書·地理志》雲,濟南郡領縣十四,第十二曰猇。

1973年,文物普查確定,該城址位於舊軍村西50米處高台地。 東西長約300米,南北寬約100米,總面積均3萬平方米。灰土層約50厘米。發現灰陶片、磚瓦等,多為漢代器物。據傳說,舊軍鎮內有一南北大街(今舊軍南村)為"南古城",北面一條東西大街(今舊軍北村)為"北古城"。但尚未發現遺址、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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