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什麼是網路詐欺罪?
■網路詐欺犯罪的構成特徵
現實社會的種種複雜關係都能在網路得到體現,就網路詐欺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體而言,自然是為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網路詐欺犯罪行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會關係。
但是應當看到網際網路是靠電腦的連線關係而形成的一個虛擬空間,它實際並不存在。就網際網路來說,這種聯接關係是靠兩個支柱來維繫的,一個是技術上的TCP/IP。
另一個是用戶方面資源共享原則。正是這兩個支柱,才使得國界,洲界全都煙消雲散,才使得虛擬空間得以形成。
這裡的網路詐欺犯罪侵犯的是複雜的客體,網路詐欺犯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應是網路上信息交流於共享得以正常進行的公共秩序。
而其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應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應當指出,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的騙情騙色不屬於本罪。
網路詐欺罪的立案標準:
2000-5000元,達到詐欺罪標準。
數額較小,沒有達到1000元,尚不構成詐欺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詐欺行為累計數額超過2000-5000,就可以追究詐欺罪的刑事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