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投資

網路投資

網路投資,也叫網路理財。指通過網際網路進行理財投資的業務;一些金融機構通過信息網路提供的金融服務。還有就是自己的理財軟體,以及每日的購物信息,股價,匯率的篩選,都是由網站提供的。網路投資,指通過網際網路進行理財投資的業務;一些金融機構通過信息網路提供的金融服務。還有就是自己的理財軟體,以及每日的購物信息,股價,匯率的篩選,都是由網站提供的。隨著網路在國內的普及和經濟的飛速發展,網上理財的概念逐漸為人們所接受,購買理財產品、證券、保險的買賣與個人理財投資現在都可以在網上進行,網上理財已經顯示出了巨大的發展空間。

國內現狀

2014年,中國創下了風險投資金額的歷史新高;物流大佬順豐開啟“順豐嘿客”進軍O2O領域,萬達攜手騰訊、百度上線飛凡電商平台,沃爾瑪全資收購了1號店在中國的電商業務……許多傳統產業企業紛紛進入,希望藉助網際網路創造新的增長點,從中分一杯羹;更多打出名氣的項目則開始頻頻燒錢“倒貼”,為圈客戶大有“賠本賺吆喝”的勢頭。

“2014至2015年,傳統行業增長乏力,企業一年365天干滿350天,淨利潤不到10%,投資至少三到五年才有回報,而網際網路投資1年估值就可能翻番,3年可能增長至10倍,對資本具有絕對的吸引力。”

投資者仍在等待新的投資“風口”。晨興資本董事總經理劉芹認為,前一波科技高潮期已經慢慢過去了,下一波新的東西如AI、VR、深度學習和大數據等都很熱,但尚未形成移動網際網路式的大波浪。

避免被騙

(1)如何識別“黑平台”
是否是黑平台,投資者最有發言權。在開戶入市之前,本律師建議投資者務必要在網際網路上充分搜尋該平台的相關信息,一旦發現網上有大量涉及該平台的負面舉報、投訴,那么投資者對此類平台就應當避而遠之。
(2)開戶、入市務必簽訂書面協定
網際網路理財平台不像銀行、股市等實體金融機構一樣,看得見摸得著,它本質上屬於“虛擬金融”。一旦平台伺服器關閉,投資者所有的投資記錄、賬單等電子數據就會消失。所以投資者在將資金投入平台之前,務必要全面關注平台交易模式、雙方權利義務等方面的信息。
第一,投資者應當儘可能多的留下平台方提供的實物資料,比如在理財諮詢階段,應當索要平台相關宣傳手冊。平台宣傳手冊上的信息,可以成為日後維權的有力證據。
第二,建議不要與代理商簽訂協定,而應當直接與平台簽訂書面投資服務協定。因為代理商僅僅負責代理開戶,並不提供平台服務。如果沒有書面協定,一旦發生糾紛,一方面無法確認投資者交易商的身份,另一方面也無法確認投資者與平台之間是否存在契約關係。實踐中,很多投資者投訴無門、維權無望,就是因為沒有書面契約。
第三,投資者應當及時備份交易電子數據,雖然未經公證固定的電子數據證據效力較弱,但至少比什麼都沒有的強。
(3)賬戶資金不宜過多,及時出金
正規平台,出金渠道必然暢通。投資者應當將賬戶資金量控制在一個合理範圍內,盈利後及時出金。一旦發現平台出金頻頻出現障礙,應當要求平台出具書面說明。如果出金技術故障是針對個別投資者的,那么基本可以斷定該平台屬於黑平台。
(4)欺詐後如何維權
投資者一旦發現被欺詐,維權方式無外乎有三種:民事起訴、刑事報案、行政舉報。鑒於網際網路投資領域的行政管理不健全,存在多頭管理、互相推諉的現象,所以行政舉報效果較差。故投資者宜選擇民事起訴或刑事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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