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生於斯德哥爾摩小商人家庭,1872年畢業於郭普薩拉大學,其後一度輟學,1885年獲得數士碩士學位,1887年從事經濟學研究,其後5年在英、法、德、奧地利和瑞士等國留學,研讀著名經濟學家的主要著作,其中帕姆—巴維克和瓦爾拉斯的著作對其影響最大。1895年獲經濟學博士學位,1899年烏普薩拉大學助理教授,1900年隆德大學副教授,1903年—1917年隆德大學教授。1917年任斯德哥爾摩經濟學家俱樂部主席,退休後繼續從事研究工作,1926年5月3日去逝。
人物事跡
維克賽爾是19世紀末期的激進主義者,曾積極投身於激進的社會民主主義運動。在哲學上是無神論者,政治上反對帝制,主張言論自由,實行普選,提倡社會政治改革,鼓吹廢除軍備;在經濟與主張平等地分配財富穩定貨幣價值,廢除金本位制以及節制人口。
維克賽爾在經濟理論以邊際主義學說和一般均衡論為基礎形成的理論體系,為現代新古典經濟學的發展奠定了主要基礎,並在西方經濟學說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1893年出版的第一部重要的經濟專著《價值、資本和地租》,以數學的語言對邊際效用學派的價值和分配理論的有關問題進行了闡述。1898年最重要的代表作《利息與價格》對現代貨幣利息理論作了最具獨性的貢獻,並對現代西方哲學理論產生了最大影響。
維克賽爾在商品價值理論是由價值源泉理論和價格形成理論,前者是後者的基礎,採用主觀價值論即主觀價值論,排除了對價值源泉作其他解釋的可能性,即一般效用論、相對稀少性和效用性本身結合的供求論、生產費用論和勞動價值論等等。在分析價格時區分相對價格和一般價格,認為相對價格的變化決定於自然原因,非人力所能完全控制,而一般價格變化是一個標準的選擇問題,是人力所能控制的。因此,主張對商品的相對價格不干預的前提下,使一般價格水平保持穩定。
在貨幣理論上他原來是屬於李嘉圖的貨幣數量論者,他認為貨幣只是流通中的交換手段,它本身並無主觀價值,它的主觀價值是由交換價值所決定的。實際生活中出現了價格與貨幣數量關係中許多不可捉摸的東西,因此,他主張經過修正的貨幣數量論,反對貨幣生產費用論,認為貨幣流通速度和信用票據。
維克賽爾對資本利息的闡述中,力圖把傑文斯的資本概念、帕姆—巴維克的時差利息論和杜能的邊際生產力論統一起來,以使它的分配論具有一種辦法統一的形式。他的分配論是以傳統的“生產三要素論”、收益報酬遞減律和完全的自由競爭作為前提和假定條件的。在這種條件下,邊際勞動者(或邊際土地)的生產率即維克賽爾所說的邊際生產力決定著工資(或地租)水平。不過必須指出帕姆—巴維克的時差利息論,把利息歸結為主觀評價的時差,而維克賽克則歸結為勞動和土地的不同時間中的生產力的差額。因此,二者的形式及有變組內涵變化了。可見,他的資本利息論是資本生產力論和邊際生產力論的混合,形式則是時差利息論的變種。
維克賽爾提出了與貨幣利率相對應自然利率的概念,並指出二者的關係中後者居主要地位,是影響價格變動的主要原因。二者的差異對經濟活動和價格變動的影響是十分重要的結論。
維克賽爾在《利息和價格》等著作中分析了貨幣利潤率和自然利率變動對經濟的影響。如果貨幣利率低於自然利率,資本邊際生產力提高,投資和生產擴大,對商品的需求上升,物價上升。出現相反的情況的話,經濟出現緊縮,投資和生產縮小,商品需求下隆,物價下跌;而貨幣利潤等於自然利率時,生產物價保持穩定,經濟呈均衡狀態。他認為,這種行為並不只是限於眼前的衝擊。由於傳統與慣性定律,反覆的持續下去,即具有“累積”的性質,後來被人們稱之為“維克賽爾累積過程”。
維克賽爾在《利息與價格》一書中指出:如果貨幣利率與自然利率相等,對資本的需求即投資等於資本的供給即儲蓄,物價穩定,經濟處於均衡狀態。在均衡狀態下,各種產品的相對價格和產量以及生產要素的價格和數量,將由實物領域即非貨幣的因素所決定,因而貨幣對經濟過程是中性的或中立的,這就是所謂的中立貨幣論。
維克賽爾還是馬爾薩斯人口論的崇拜者,並重新提出了最適度人口概念。維克賽爾反對薩伊以來的資本主義經濟能自動實現均衡的教條,提出以巨觀貨幣政策為中心的經濟穩定政策,對西方貨幣理論以及凱恩斯主義有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