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科舉制度中,鄉試第二名至第五名稱經元。唐制,舉進士者均由地方解送入京,故後世稱鄉試第一名為解元,亦稱“解首”,第二名至第五名稱經元。
明清科舉制度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和殿試,鄉試為省一級考試,考試合格者為舉人,第一名為解元;會試是舉人在京城參加的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合格者為貢士,第一名為會元;殿試是由皇帝親自主持的進士考試,分三甲第一甲三人第一名叫狀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賜進士及第。 第二甲人數若干,第一名稱傳臚,賜進士出身。第三甲人數最多,賜同進士出身。
【中國的科舉制度】
清代科舉分文、武兩途,童試、鄉試、會試和殿試四級。
要參加科舉,必須是“生員”,為獲取“生員”資格而進行的考試,稱童試,也稱童生試、小考、小 試。童試包括縣試、府(或直隸州、廳)試和院試三個階段。三年內舉行兩次。童試合格稱入泮,為秀才。
鄉試為省一級考試,鄉試每三年一次,在各省城舉行,因試期多在八月,故又稱“秋闈”。考試合格者為舉人,第一名為解元。唐制,舉進士者均由地方解送入京,故後世稱鄉試第一名為解元,亦稱“解首”。
會試也是每三年一次,在京城舉行考試,應試者為各省舉人,試期多在三月,故又稱“春闈”,又因其由禮部主持,故也稱“禮闈”。考試合格者為貢士,第一名為會元。
殿試是由皇帝親自主持的考試,殿試又名“廷試”,應試者為貢士,清代從順治三年始行,多於四月在太和殿舉行,殿試合格者為“進土”。進士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第一名通稱“傳臚”;三甲人數最多,賜“同進士出身”。“狀元”起初稱為“狀頭”。唐朝參加考試的士子,經由各州貢送到京城,應試前需遞送“投狀”,即類似今日考試填寫的資料,考試結束之後,將最高的成績放在最前面,居首者因曰狀頭,亦曰“狀元”。
民間所謂 “連中三元” 的說法,即是由連中“解元、會元、狀元”而來。 (趙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