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寧縣衛生局

綏寧縣衛生局是負責本縣衛生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綏寧縣長鋪鎮長河路17號。

機構簡介

單位名稱:綏寧縣衛生局

單位簡介:綏寧縣衛生局是負責本縣衛生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地址:綏寧縣長鋪鎮長河路17號

郵編:422600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陸雄峰:主持黨委、行政全盤工作。主抓項目工作。聯繫縣人民醫院。
黨委委員、副局長蔣運琪:分管醫政、中醫、農村衛生、人事教育、辦公室、紅會、婦女、老年、共青團、社會治安綜
合治理、信訪、安全生產、宣傳統戰、科技、扶貧等工作。聯繫縣中醫院、瓦屋中心衛生院、唐家坊鎮衛生院、水口鄉衛生院、金屋鎮衛生院、梅坪鄉衛生院。
黨委委員、副局長黃民講:分管財務、審計、統計、計畫生育等工作。聯繫縣中西醫結合醫院、李西中心衛生院、 白玉鄉衛生院、紅岩鎮衛生院、黃土礦鄉衛生院、長鋪鄉衛生院、長鋪鎮衛生院、黨坪鄉衛生院、關峽鄉衛生院。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金明:分管項目、愛衛、衛生監督執法、最佳化經濟環境、人武等工作。聯繫縣衛生監督所、武陽中心衛生院、河口中心衛生院、竹舟江鄉衛生院、麻塘鄉衛生院、聯民鄉衛生院、楓木團鄉衛生院。
黨委委員、紀檢組長歐陽怡衡:分管紀檢監察、醫療器材招投標、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工作.聯繫縣農合辦,市中心衛生院,黃桑鄉衛生院、樂安鄉衛生院。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曾泉:分管工會、疾控、婦幼保健、應急、藥品採購招投標、雙聯等工作。聯繫縣疾控中心、婦保院、皮防站、東山中心衛生院、朝儀鄉衛生院、鵝公鄉衛生院。
聯繫單位工作職責:參與處理突發事件,幫助解決實際性困難和處理矛盾和醫療糾紛。

主要職能

縣 衛生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本縣衛生工作制度,研究提出衛生事業戰略目標和發展規劃,監督實施國家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

(二)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訂社會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三)實施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實國家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對重大疾病的防治。

(五)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

(六)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七)研究擬定全縣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藥衛生科研課題的協作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

(八)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監督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九)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機構編制標準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十一)擬定全縣愛國衛生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搞好城鄉愛國衛生工作。

(十二)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全縣衛生工作重要檔案,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機要保密、行政事務、新聞宣傳、信息綜合、綜合治理、政務公開、後勤管理、檔案管理、公務接待、計畫生育、信訪及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人事股  擬定局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任免、工資福利、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燕尾服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衛技人才引進協調工作;全同有關部門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事例務資格的考試、認定和評審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全縣性和市、省及全國性表彰的組織與推薦工作;負責盂調衛技術革新人員下基層服務等工作。鋼琴郵政生系統的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的服務工作。 (三)計財股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研究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建議,全同有關部門組織監督檢查;執行國家衛生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組織落實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劃,負責全縣衛生財務、衛生信息統計和年報匯總的管理;加強對全縣衛生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機關財務和下屬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對下屬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墩任審計;協調國外貸款的利用;對本行業學會實施業務指導。  (四)醫政科教股(加掛法規監督股牌子)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的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負責規定範圍內的個體開業和社會辦醫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療監督制定,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醫療糾紛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全縣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考務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擬訂全縣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重點醫學科研攻關及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開展醫療衛生方面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和技術標準特效藥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相應的意見和辦法;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醫事業發展的年度計畫,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教學體制的改革;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依據有關規定審查許可中醫人員和中醫行業的中藥人員執業資格,負責申報中醫醫療機構許可證並實行監督管理;加強中醫人才培養;負責全縣中醫統計工作,協調管理全縣中醫專項補助經費計畫。 擬訂農村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縣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開展農村衛生人員專業技術培訓。擬訂全縣社區衛生的發展規劃,推進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開展社區衛生專業人員技術培訓。 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血液安全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負責對機關的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與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五)農村衛生股  擬訂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規劃、制度政策、運行機制、工作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組織指導全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人員的業和培訓;負責全縣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監管與效益評估;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監管;負責全縣農村合作醫療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擔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擬訂全縣落實國家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下午措施;擬訂全縣公立醫療機構落實網上藥品集中採購的政策措施;制定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政策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擬訂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實施國家計畫免疫工作;組織調度開展救災防病,防止和控制病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指導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 擬訂全縣婦幼衛生的發展規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婦幼衛生技術標準;對婦幼保健及婚前醫學檢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開展婦幼衛生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協調計畫生育綜合管理工作。 (六)綏寧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副科級) 貫徹國家和省、市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縣愛國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愛國衛生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城市(縣城)、衛生鎮、衛生村及文明衛生單位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調研及評估;負責城市(縣城)衛生檢查評比及迎檢組織工作;組織協調縣有關部門和團體的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全縣城鄉愛國衛生工作(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的組織指導及衛生效果評價;負責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指導,普及衛生防病知識;動員全社會參與愛國衛生運動,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負責組織、指導、檢查城鎮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工作,制定除“四害”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規範病媒生物防治服務組織的管理;負責擬定農村改廁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廣使用無害化衛生廁所,負責開展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改善城鄉生產生活環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七)突發辦 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負責擬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實施方案,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培訓和實施,建立並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組織指導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並及時分析,作出預警;組織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組織和指導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提出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與有關部門協調建立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的管理制度;承辦救災、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突發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護工作。 (八)醫改辦 貫徹落實全縣醫改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醫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負責縣衛生局醫改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安排全縣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工作。督促、落實全縣醫療衛生機構各項醫改工作任務完成;負責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報工作、負責起草醫改工作檔案和各種匯報材料,編輯醫改工作宣傳資料;掌握各醫療衛生單位醫改進展情況,檢查督促醫改工作的落實,組織開展醫改進展與效果的監督評價。 (九)會計核算中心 負責全縣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經費的預算、核算、決算,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撥款及時,足額撥付,並按時撥付。負責全縣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上級專項資金(含物資、器械)的申請、撥入工作,監督資金的專款專用並跟蹤問效。負責全縣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所有收入的繳存、費用支付、基金增減等經濟業務的核算,負責成果的計算和處理。分析全縣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經濟運行狀況,及時掌握資金流向,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經濟良性循環和事業健康發展。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經濟管理,不斷探索增收節支新途徑,挖掘資金使用潛力,提出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健康和諧發展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建立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規範財務行為,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實現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會計核算電算化,數據共享網路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