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擬定和執行縣財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制定和執行縣與縣本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及鄉鎮的分配政策;按規定對預算內、外資金進行合理調劑、綜合平衡。2、根據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擬定縣財政發展計畫;編制並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和全縣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執行縣人大批准的年度財政參算,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監督、檢查全縣各級預算的執行;編審年度決算。
3、參與全縣經濟決策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進行基建投資、物價、商業、糧食、外貿、科技、教育、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勞動工資、人事制度的改革;運用財政、稅收、補貼等經濟槓桿對全縣經濟動行和國民收入的分配進行調節和控制。
4、管理財政公共支出;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管理財政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執行行政事業財務管理法規和制度及制定需要全縣或縣本級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辦法。
5、制定、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編制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組織審查財政性資金的工程、“拼盤式”工程、全額自籌投資工程預(決)算;參與建築工程項目標底審查,參與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的定額測定及建築經濟糾紛和仲裁。
6、提出地方稅收計畫,與縣地方稅務局共同審議上報有關地方稅收草案,根據全縣財政預算安排,會同地方稅務局共同擬定稅收收入計畫。
7、負責全縣農業各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監督。
8、完成國家分配的國債發行、管理、還本付息任務;管理財政周轉金等各項有償使用的財政資金。
9、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與檢查工作;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的經費統管和工資統一發放工作。
10、組織貫徹《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財務制度,擬定並組織執行企業財務管理法規和制度;擬定並執行政府與企業的分配製度;貫徹執行《會計法》和企業、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企業分行業的會計制度;制定有關會計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業務;負責會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工作。
11、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改革方案、管理辦法;指導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監繳國有資產收益;編制和執行國有資產預算;並按照國家賦予的國有資產代表權,做好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12、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並組織以財政性資金進行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等政府採購工作。
13、執行內、外債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管理國家有關部門、銀行對我縣轉貸的世界銀行貸款和各種貸款業務。
14、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15、監督財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重的重大問題;對違反財經紀律的有關事項進行查處;提出和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審核和管理國家賠償費用。
16、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宣傳工作。 17、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綏中縣財政局內設14個股(室),4個實職副科級單位及1個股級事業單位。14個股室分別是: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的日常政務工作,監督、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組織和安排大型集體活動;負責全局性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重要的檔案、報告;負責檔案的處理,提案處理,民眾信訪、檔案管理、房產物資的管理,車輛管理、生活服務、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歸口單位的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老幹部、統戰、計畫生育、勞資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務工作。
2、預算股
擬定縣鄉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編制年度本級預算草案、本級預
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統一辦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匯總審定本級各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批覆本級部門預算。匯總年度地方預、決算,分析報告全縣及縣本級決算執行情況,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擬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和區域財政政策,負責上下級財政結算及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承擔縣人大財經辦、縣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聯絡工作和審計部門審計縣財政預算執行有關工作。負責罰沒的立項、許可證和票據的發放及收支兩條線管理等工作。
3、國庫股
提出並擬訂金庫管理制度和預算會計制度。負責縣財政資金調度。分析全縣及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匯總縣本級部門決算,會同有關股編制縣財政決算。統一管理縣財政的銀行開戶。管理縣本級預算外資金專戶。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擬訂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
4、社會保障股
主要負責管理衛生、民政、勞動等社會救濟、優撫、福利和社會保險事業系統的財務工作。綜合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參與社會保障法規、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
參與編制並組織執行社會保障預算,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各項財務制度;管理縣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監管行政事業經費、財政專項資金和社會保障基金;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
5、綜合計畫股
研究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計畫;制定財政體制改革的規劃並提出有關建議,協調各項財政體制改革工作,參與有關經濟體制改革和財政改革的試點與實施工作;參與物價、工資、國有土地使用等政策的研究和制度的改革;提出工資、價格、住房制度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負責全縣自籌基建財務管理;負責財政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國債發行和到期的兌現工作;協助市局做好我縣財政專項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財務監督工作。
6、企業股
負責國有工業、交通運輸、城鎮集體工業、城市公用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等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定執行有關企業的財務制度和分配政策,檢查監督利稅上繳;圍繞財源建設開展調查研究,定期分析企業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措施;運用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企業進行技術改造,促進企業扭虧為盈;參與挖潛改造資金、工交事業費和科技三項費用等單位的預算、決算;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和配套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負責縣直國有、集體施工企業及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財務管理。
7、流通股
管理全縣商業、物資、糧食、供銷等行業的企事業單位的財務,貫徹落實有關企業財務制度和分配政策;管理與上述行業有關的事業費、專業資金、周轉金等資金的安排與使用;研究改進商品流通企業財務管理體制和內部財務規章制度;幫助企業扭虧增盈,增收節支,減少補貼,提高經濟效益;負責與上述單位有關的各項政策性補貼編制和監督執行工作。
8、會計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負責全國性和地方性的會計法規實施落實;組織實施對全縣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會計專業人員、技術職務資格考試與評審工作;組織會計專業社團組織的學術交流推廣活動;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財政、財務方面的報刊、雜誌的訂發工作;負責各種賬表、票據的管理工作。
9、縣政府採購控購辦公室
主要負責管理並組織以財政性資金進行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等政府採購工作。擬訂並監督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定政府採購目錄;編制政府採購年度預算和中長期計畫;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的行政投訴和政府採購市場的管理;管理縣直政府採購中心的財務。
10、縣國有資產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對全縣境內外監管的全部國有資產進行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對違法事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處理產權糾紛、進行產權登記、資產匯兌報表等基礎性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分級監管的體制審批國有企業的設立、合併、分立、終止、拍賣等經濟活動中涉及的產權變動和財務處理問題,組織清算和監繳被撤銷、解散企業的國有資產;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在縣境外的國有資產;負責對股份制企業、中外合資企業確認國家出資額,核定國家股本、行使出資權;對國家投資的分配和國有資產重大投入項目提出意見或建議,並對投資效益進行重點跟蹤監測;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國有企業稅後利潤進行重點股權收益以及國有資產產權轉讓收入的上繳比例,並組織收繳國有資產產權收益;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考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指標體系,監督、考核和評價國有資產的資產負債、經營效益等財務狀況及經營效益狀況;負責縣直、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並按照比例收取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占用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進行國有資源性資產的產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有資產評估的管理、立項和確認國有資產評估結果,考核評估機構工作質量。
11、農業股
管理全縣農業、林業、水利、水產、畜牧、農機、農電、氣象、果蠶等行業的事業費及補貼、貼息等資金的安排使用;研究制定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村改革的財政政策和財務制度;參與分管系統的財務改革;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財務制度,並結合縣內實際情況,擬訂分管系統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支農的周轉金的使用與回收;管理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資金;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
12、文教衛生事業股
管理文化、教育、體育、科學、黨派、行政、公檢法及其他部門等的經費和企業、事業財務工作;編制和監督執行年度收支計畫,編審決算;貫徹執行上級的有關法規、制度,在授權範圍內制定我縣的具體辦法,核定支出標準;管理有關的事業費、專項資金和周轉金;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部門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使用和配套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制訂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
13、監督檢查股
主要負責管理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監督財稅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案件;監督縣級預算內外收入的征管、解繳、退付和支出的使用情況;監督局內各業務股室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 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牽頭組織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檢查工作等。
14、行政政法股
管理行政、黨派、公檢法部門的經費和財務工作;編制和監督執行年度收支計畫,編審決算;貫徹執行上級的有關法規、制度,在授權範圍內制定我縣的具體辦法,核定支出標準;管理有關的事業費、專項資金和周轉金;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部門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使用和配套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制訂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
4個實職副科級單位是:
1、綏中縣非稅收入管理處
負責全縣稅收以外,縣、鄉(鎮)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具有行政管理職權的其他組織、依法或憑藉國有資產(資源)、政府投入、國家賦予的壟斷職能、政府信譽取得的財政性資金的管理。具體任務是:1、編制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預算和決算;2、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財務管理及會計處理辦法;3、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國有資產(資源)收入、捐贈收入、其他非稅收入、利息收入的徵收和管理工作;4、監督檢查收費項目、許可證、標準、票據及財務工作。
2、縣鄉財源建設辦公室
主要負責全縣縣鄉財源建設工作,並繼續負責作好農業周轉金回收和資產質換工作。
3、財務會計核算中心
主要負責統管單位的資金支付、會計核算、監督檢查等項工作;利用會計信息對統管單位的物流、資金流進行事前、事中控制和管理;按期向縣財政局和統管單位報送會計報表。
4、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主要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審核申報年度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產業化經營項目計畫;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勘察設計、評估論證,監督檢查項目執行情況,組織項目驗收工作。
1個股級事業單位是:
建築安裝工程預決算審查管理中心
主要對全額財政撥款工程項目、“拼盤式”工程項目、全額自籌投資工程項目的預算進行審查;參與建築工程項目標底審查;參與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的定額測定及建築經濟糾紛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