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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養保障,在不同歷史時期各有特點。在古代,中國軍隊利用“委積”和採取“因糧於敵”、屯田、後方“轉漕給軍”等方法籌措、供應給養。歐洲一些國家軍隊的給養保障,一般是就地採購、徵集、掠奪或向隨軍商販購買。17世紀下半葉出現了設倉供應制。現代戰爭規模大,部隊機動迅速,給養保障有了新的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蘇、美等國軍隊主要是自上而下組織前送給養,並採用麵包加工車、炊事車烤制麵包,製作熱食,廣泛供應野戰食品。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給養保障,在歷次革命戰爭時期,依靠就地籌措、根據地政府供應和軍隊生產自給的方法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國家統一供應,同時進行軍隊農副業生產,補助供應。組織給養保障須周密計畫,及時籌措,分級儲備,加強管理,採取逐級、越級等多種方法實施供應。
給養保障的重點是組織戰時飲食保障。基本作法是:①根據戰鬥任務和運輸能力,規定部隊攜運行的給養數量。②採取靈活多樣的飲食保障形式。通常以連、營為一伙食單位,特殊情況以班、排為單位或人自為炊。③儘量供應熱食。中國人民解放軍規定,一線作戰部隊一天不少於兩餐熱食,並保證飲水供應。蘇、美軍隊也有類似規定。④無法組織熱食保障時,供應野戰食品(包括單兵、集體和特勤人員食品)。⑤力求供應主食副食的成品、半成品、實現炊事手段機械化,提高飲食保障的快速性和機動能力。⑥嚴格執行檢驗制度,防止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物質污染食品。 為適應現代戰爭的要求,許多國家設立了軍用食品和給養裝備器材研究機構,不斷研製新產品。食品結構講究多樣化和營養構成。野戰食品力求體積小、營養豐富,攜行、食用方便。炊事設備強調適應多種炊事方式和快速、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