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控制法的原則
在實施組織控制時,應遵循以下原則:1.分清職責,杜絕一個部門或者個人控制交易的全過程;
2.每個執行部門都有權採取果斷的決策行動來切實履行職責;
3.明確規定個人職責,防止逃避責任、超越職權、文過飾非和推卸責任的事情發生;
4.負責分配職責和權力的主管人員考核下級是否切實執行了命令;
5.被授權者應按規定期限經營業務,上級一般不予檢查,因此要求職工又有識別異常現象的能力;
6.每個工作人員應向上級匯報其履行職責和所取得成果的情況;
7.應該確認單位有關授權法規的要求;
8.機構應具有彈性及可塑性,以便適應經營計畫和目標的變化;
9.職能、責任和職權的分配,應避免重疊、重複和衝突;
10.應避免職權分工過細,而導致行動遲緩、職務虛設和效率低下,力求精簡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