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簡介
寫漁村青年陳春林在對蝦養殖中與水產公司技術員金梅兒互相切磋,產生愛情。梅兒母親三阿嬸嫌春林是農村戶口,幾次勸梅兒放棄這一親事。春林母親為了促成大兒子的婚事,力促丈夫提早退休,讓春林頂職進城。不料小兒子春生知道後,卻想方設法使哥哥把頂職的機會讓給自己。春林同意後,他和梅兒由此發生誤解。秋後,對蝦養殖成功,三阿嬸的思想得到轉變,春林和梅兒的誤解消除。於是,“事業”與“婚姻”兩件終身大事如願以償。
演出歷史
1981年由浙江岱山縣越劇團首演。姚貞文導演。林卿華飾陳春林,何賽飛飾金梅兒。同年11月參加浙江省現代戲調演,獲劇本一等獎。後又獲文化部和中國劇協1980—1981年度全國優秀劇本獎。劇本發表於浙江《戲文》雜誌198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