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特點
一張保單,保障終身:
大多數傳統的健康險最高續保年齡只能到65周歲,超過65歲保障就終止,而人一生中大量的醫療支出是發生在老年時期。
保障周全:
終身健康險提供身故保障、重大疾病、住院前中後各階段的醫療保障。例如,在住院前後有門診給付、緊急醫療運送、出院康復金、身故保險金;住院中有每日住院給付、每日重病監護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重大手術保險金等。同時採取津貼型給付方式,一旦發生意外或疾病需要住院治療時,便可得到賠付,而且所有賠付金均憑診斷書給付,無鬚髮票。
醫療費用不完,給付身故保額:
買該產品就好像在保險公司設立了一個專款專用的“終身健康保障基金”,如果在被保險人一生的醫療過程中獲得的賠付額低於他所購買的保額,那么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身故時把“終身健康保障基金”中的剩餘額給付於其受益人。
責任範圍
以”太平洋附加安康人生終身健康保險“為例
一、住院醫療保險金
(一)住院補貼保險金: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自本附加契約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後發生者為準)之日起90天后發生疾病,在本公司指定醫院進行住院治療的,本公司按每日住院補貼金額乘以實際住院天數給付住院補貼保險金。在每一保單年度,該項給付累計以180天為限,單次住院給付天數最高以90天為限。
(二)重症監護保險金: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自本附加契約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後發生者為準)之日起90天后發生疾病,在本公司指定醫院進行住院治療且入住重症監護病房的,本公司按每日住院補貼金額乘以入住重症監護病房的天數給付重症監護保險金。在每一保單年度,該項給付累計以90天為限,單次住院給付天數最高以90天為限。
(三)住院門急診津貼: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自本附加契約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後發生者為準)之日起90天后發生疾病,在本公司指定醫院進行住院治療的,本公司按每日住院補貼金額的2.5倍給付住院門急診津貼。在每一保單年度,該項給付累計以8次為限,單次住院給付以1次為限。
以上各項保險金給付責任互不沖減。被保險人住院期間跨保單年度的,按不同保單年度分段計算給付天數。
二、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自本附加契約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後發生者為準)之日起90天后被確診初次患本附加契約列明的重大疾病(無論一種或多種)的,本公司按重大疾病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該項責任終止。若被保險人被確診的重大疾病是因其在本附加契約有效期內遭受的意外傷害所致,則不受前述90天的限制,本公司按重大疾病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該項責任終止。
無論本公司一次或多次給付保險金,累計以本附加契約的保險金額為限,累計給付的各項保險金達到保險金額時,本附加契約終止。
如何購買
1.終身健康險宜“搭配” 重大疾病險
40歲以後就進入疾病高發期,除了需要保障一般的疾病,重大疾病也不能忽視。普通的醫療費用可以由終身醫療險來保障,而重大疾病則可以依靠重大疾病險,保障更加全面。
2.終身醫療險不能代替養老保險
終身醫療險對於被保險人來講,這筆保險金除了以醫療費用報銷的形式獲得外,其餘部分只能等到身故以後才能一次性領取。而養老型保險則可以自己規劃領取時間、額度。
3.終身健康險並不是越早購買越划算
終身健康險投保年齡一般還是限制在18周歲到50周歲之間。年紀越輕,保費越少,但享受的保障卻是一樣的。想要“老有依靠”,是需要早做打算,但不意味著越年輕買就越好。如果繳費和享受保險保障之間間隔時間過長,且不說幾十年間變數太大,單就資金的長期積壓不能隨意支取就是一種風險。
險種區別
終身健康險和短期健康險的三大不同點
第一無需與主險捆綁,可單獨購買,比較靈活。
目前的終身健康險,除重疾險外,都是以附加險的形式銷售的,投保人不能單獨購買。相較之下,傳統的一年期健康險大多可以單獨購買,其靈活特點非常突出。
“從醫學角度講,很少人能夠‘無疾而終’,因此終身健康險產品本身的成本較高,如果設計為主險單獨銷售,價格也會很高,無論對保險公司還是投保人來說都很難承受。”某專業人士在談到終身健康險產品時說到。此外,對於兩全性質的保險也存在政策方面的限制。出於這兩方面原因,目前的終身健康險大多與壽險等主險產品捆綁銷售。
第二具有壽險保障功能,身故時返還。
短期健康險大都為消費性產品,只能提供短期的保障,而終身健康險大多與長期壽險產品捆綁,有身故保險金設計,相當於為投保人建立一個“基金”或“賬戶”,在被保險人身故後,可以領取總體保額扣除已領取的賠付後的剩餘金額。如友邦的“康福終身健康保險計畫”、中國人壽的“珍愛一生”住院醫療終身保障計畫和太平人壽的“安享計畫”等。
第三短期花費低;長期總體花費高。
“短期健康險保障期間一般為一年,採用的是自然費率,在年齡比較小的時候保費比較低,因而適合經濟基礎相對薄弱,而急需保障,正值創業期的年輕人士。而長期健康險由於保障期長,採用的是均衡保費,保費比較高,適合有一定經濟基礎的人士。”平安保險有關人士在提到這兩類健康險時表示。這也充分說明了兩者在費率方面的差異,這種差異與終身健康險需與主險捆綁銷售有很大的關係。
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短期還是終身健康險,都在逐漸完善保障內容,彌補自身的先天缺陷.
注意事項
一是注意投保年齡限制,根據險種不同,最低投保年齡一般由出生後90天至年滿16周歲不等,最高投保年齡在60歲至70周歲之間;
二是注意險種的責任範圍,要分清楚哪些疾病是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哪些不在責任範圍內,如果一種保險無法保障這一疾病的風險,那么可以選擇一些可保障特殊疾病的險種;
三是注意除外責任,健康保險的除外責任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因為戰爭和軍事行動造成的損失程度較高,且難以預測。在制定正常的健康保險費率時,不可能將戰爭和軍事行動的傷害因素和醫療費用因素計算在內,故將其作為除外責任。另一方面,健康保險只承擔偶然發生事故的風險,對故意自殺或企圖自殺造成的疾病、死亡、殘疾,不屬健康保險的責任。
四是要注意免賠額,因為保險公司一般對一些金額較低的醫療費用採用免賠的規定,一般在50元到200元不等。
五是注意住院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