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工信局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研究起草相關政策、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環保產業發展。 (十二)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議;負責全市繭絲綢管理工作;負責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的工業行業管理,負責全市鐵路、公路、水路、航空年度運輸和生產的綜合協調。

紅河州工信委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研究起草相關政策、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建立煤、電、油等重要物資的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重點投資項目的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和備案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技術改造、國債項目等)及節能項目評估。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自治區和市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技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全市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自治區和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環保產業發展。
(八)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全市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以及非國有制經濟發展的規劃、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規劃和建設;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擬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市財政性投資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組織和審定;負責組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統籌推進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子政務發展建設及運行維護,指導協調全市信息網路設施的建設,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商務發展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
(十一)負責信息安全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議;負責全市繭絲綢管理工作;負責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的工業行業管理,負責全市鐵路、公路、水路、航空年度運輸和生產的綜合協調。
(十三)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承擔國防科技工業、民用船舶工業行業的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自治區國防科工辦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
(十四)負責全市工業園區管理。牽頭研究擬訂全市工業園區的布局規劃和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市工業園區管理辦法和獎懲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推進工業園區建設,促進工業企業向園區聚集;指導全市承接產業轉移,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五)加強對汽車工業的結構調整、資源整合、合理布局,推進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推動整車與零部件的共同發展。
(十六)承辦柳州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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