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區建設管理委員會

四、負責全區建設項目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八、負責全區節水管理和二次供水改造的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區建委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本地區城市建設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定,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區域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城建項目計畫台帳的編制;負責區內建設項目計畫申報錢的資質初審工作和危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計畫結轉工作;負責區內建設項目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區建設項目的實施情況統計。
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區內建築市場管理工作,包括招標管理、契約管理、施工安全管理、質量管理、辦理施工許可證,並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區建築企業的管理,開展建築企業協會工作;負責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執法。
四、負責全區建設項目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五、負責市配套部門委託我區範圍內配套道路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
六、負責區內供熱規劃、計畫、建設、管理;負責全區社會供熱單位的管理。
七、負責全區住宅配套基礎設施項目的計畫、建設和管理;負責區內住宅建設非營業性公建配套費收繳和管理;參與住宅規劃方案中配套項目的審核;完成新建住宅配套項目的實施和移交使用。
八、負責全區節水管理和二次供水改造的組織實施。
九、承擔全區的拆遷安置工作,負責區內拆遷任務的規劃、分配、調度、進度及資金的統籌、管理;負責對區內拆遷安置工作統一調度、指導、督察及拆遷安置檔案的規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區內的房屋拆遷活動,及時發現並調整全區在拆遷工作出現的政策及其它問題;統籌管理全區安居房的資金、計畫、建設、分配、平衡工作。
十、負責城建資金的統籌協調,組織推動城建任務的實施。
十一、負責區建委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區政府和市建交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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