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春村[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金波鄉紅春村]

紅春村是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金波鄉白打村委會的一個自然村。其北靠馬山,南接石碌水庫上游,依鄉主幹公路而建,距鄉政府0.5公里。由於金波鄉置於一盆地內,具有典型的盆地氣候,冬暖夏涼。紅春村更是依山傍水,風景秀麗。

紅春村介紹

紅春村是黎族村莊,全村36戶168人,耕地面積有296畝,其中水田184畝,人均占有耕地1.76畝、水田1.1畝。該村主要經濟作物是橡膠、甘蔗、木薯和水稻。近幾年,該村在鄉委、鄉政府的指導下,立足於本地資源優勢,憑藉資源優勢,大力調整產業結構,積極發展經濟效益高的種養業,取得較好的成效。

現狀

2003年,經鄉委、鄉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向縣文明辦報建紅春村為省級文明生態村。在縣文明辦的大力支持和鄉委鄉政府及村民的共同努力下,經過近十個月的努力,紅春村發生質的變化,一個新時代的文明生態新農村展現在我們的面前。村容村貌整潔優美。目前,全村的“硬體”配套建設已實現了“四有”和“五化”要求,現該村已擁有一間120㎡的文化室,一個510㎡的籃球場;硬化了120米村主道和460米排水溝;安裝路燈15盞;種植各種果樹1200株,村主道兩旁種上了各式各樣的花草;全村改廁和民房改造率均達100%,已有39戶用上了清潔衛生的沼氣。

社會治安穩定。創建文明生態村後,該村以全村7名老黨員為帶頭人,成立起“紅春村創安小區領導小組”和“文明生態村監督小組”,負責全村的社會治安和環境衛生的監督。同時,根據本村實際制定了“村規民約”,健全各種制度併入鏡上牆,從整體上規範了村民小組各項工作和村民的行為,保證了全村治安防範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正常化,落實了防範、防盜、放火、防破壞、防事故等各項防範措施。鄉司法所還經常下到村來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民眾法制觀念。近幾年來,全村社會治安一直保持穩定,沒有發生任何事故、案件,百姓安居樂業,人人有安全感。社會風氣良好。創建文明生態村後,紅春村以村黨員活動室為陣地,大力開展愛國主義、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提倡遵紀守法、熱愛公益、建設家園、扶貧濟困、保護環境、文明禮貌的新風。同時,以村文化室、籃球場為陣地,積極開展各種文體活動來豐富民眾的精神生活。經過鄉委鄉政府和全村民的共同努力,紅春村基本形成了村民家庭和睦、尊老愛幼、毗連團結、共同奮進的人際關係,各種黃、毒、賭等醜惡現象基本消失,該村目前已達到了“六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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